更新时间:2023-01-05 13:05
头排镇,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地处金秀瑶族自治县西北部,东接三角乡,西连柳州市鹿寨县四排乡,南邻桐木镇,北面与三江乡接壤。区域面积107.4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户籍人口20856人。
1951年前,是修仁县的一个乡。
1951年8月,撤修仁县并荔浦县成立头排区。
1955年8月,划入鹿寨县管辖。
1957年12月,改称头排乡。
1958年11月,成立头排公社。
1983年4月,柳州地区在鹿寨县搞体制改革试点,将头排公社改称头排区。
1984年8月,头排区划入金秀瑶族自治县管辖。
1987年6月,改称为头排乡。
1995年4月,改为头排镇。
2011年末,头排镇辖头排1个居民委员会,头排、二排、夏塘、同扶4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1个居民小组和126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头排镇下辖1个社区和4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头排社区南路58号。
头排镇地处金秀瑶族自治县西北部,东接三角乡,西连柳州市鹿寨县四排乡,南邻桐木镇,北面与三江乡接壤。区域面积107.42平方千米。
头排镇北部属低山区,其余为平原和丘陵,地势略为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山脉呈东北——西南走向,土壤为沙质土。境内最高的山峰月皇岭,海拔947.9米;最低点二排村龙坪屯,海拔164.3米。
头排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多年平均气温为19.8℃,1月平均气温10℃,7月平均气温27℃,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913小时,无霜期年平均330天;每年寒露风出现在9月中旬。年平均降水量1650毫米。
头排镇境内河道属珠江流域源头,主要河流有头排河和二排河。二排河源自三江乡龙头村,由东向西,境内河道长8千米,年平均径流量0.5万立方米。头排河源自三江乡古范村入境,由北向南,境内河道长6千米,年平均径流量0.3万立方米。
头排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寒潮、大风、冰雹、暴雨、洪涝、旱灾等。洪涝平均十年一遇,最严重的一次洪涝灾害发生在2005年6月20日,涉及4村43个屯,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800亩,经济总损失8千多万元。
头排镇境内矿藏资源有铜、重晶石等。铜地质储量5000立方米,可采储量3000立方米,集中分布在夏塘、二排一带。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为1000万立方米。
2011年末,头排镇辖区总人口20759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199人,城镇化率20.2%,另有流动人口2500人。总人口中,男性10690人,占51.49%;女性10069人,占48.51%;14岁以下2425人,占11.7%;15~64岁16331人,占78.67%;65岁以上2003人,占9.64%。总人口中,以壮族为主,达16176人,占77.9%;2011年,人口出生率14.32‰,人口死亡率4‰,人口自然增长率10.32‰。
2017年末,头排镇常住人口19182人。
截至2019年末,头排镇户籍人口20856人。
2011年,头排镇财政总收入1418万元,比上年增长54.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49万元,比上年增长54.64%。
2019年,头排镇有工业企业18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个。
2011年,头排镇有耕地面积37365亩,人均1.8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14449万元,比上年增长11%,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8.6%。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7244吨,人均349千克。主要经济作物有糖蔗、香芋、水果,2011年,种植糖蔗9000亩,香芋种植面积达到2500亩。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出栏7230头,家禽46769羽。畜牧业总产值2700万元。
2011年,头排镇有乡镇企业168家,职工2800人。主要企业有糖厂、红砖厂、爆竹厂、木材加工厂、汽车修理厂、铜矿选矿厂等。2011年,工业总产值28468万元。
2011年末,头排镇有镇级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2亿元。
截至2011年,头排镇境内有农村合作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各1个。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22115万元,比上年增长8.9%;各项贷款余额3937.8万元,比上年增长3.27%。
截至2011年末,头排镇有幼儿园11所,在园幼儿436人,专任教师26人;小学7所,在校生1180人,专任教师12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720人,专任教师7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小升初升学率96.3%,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60万元,比上年增长27%。
2011年末,头排镇有镇文化广播体育站1所,文化团体6个,会员75人。
2011年末,头排镇有学校体育场2个,灯光篮球场25个,健身场地、娱乐设施各2个。
2011年末,头排镇有有线网络电视站1个,用户1205户,入户率24.1%,卫星电视覆盖人口20759人,覆盖率100%。
截至2011年末,头排镇有卫生院1所,门诊部9家;床位54张,每千人有医疗床位2.2张;固定资产总值15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6人,其中执业医师19人,执业助理医师3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8525人次,住院手术48台次,出院病人1516人次。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5333人,参合率90.02%。
截至2011年,头排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0户,人数255人,月人均补差20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76户,人数1254人,月人均补差62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90人。敬老院1家,床位20张;五保村2个,床位共20张。城市医疗救助174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548人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合率93%。
截至2011年末,头排镇有邮政所、电信、移动金秀分公司、联通金秀分公司各1个。全年邮政业务收入16万元。固定电话用户410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99%;中国移动手机用户100865户,中国联通手机用户2300户,联通宽带用户100户,中国电信手机用户780户、宽带接入用户1100户。
截至1985年,头排镇建成自来水厂,居民自来水普及率100%。
截至1987年,头排镇建成变电站、供电所各1所,年供电1181万千瓦。
截至2011年末,头排镇绿化覆盖率31%,全境林木绿化率45%。
头排镇境内有323国道与307省道呈“T”字形交叉穿境而过。有汽车客运站一个,每天有客车220多班次来往于柳州、南宁、桂林、梧州、贺州及县内乡镇,镇内村村通公路,有两个村开通公交车专线。1993年,建成客运站,日发汽车10班次,日均客流量900人次。2011年末,城区道路总长度5431.5米,公交汽车线路2条,公交运营车辆4辆。
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头排属修仁县辖,称十锦乡。清末至民国,修仁县将区划以一排至十排的地盘为序排列,一排即头排。头排镇因此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