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8 01:40
「奇拿」一词源自2008年陈冠希淫照事件中的图片发放者(即「艺人床照发放者」),是众多网民对图片发放者的称谓,「奇拿」的网上身份大多数都是身份不明的。 有高登网民认为放相者与英皇娱乐集团和香港警察的心理战均打得非常漂亮,更把事件人物代入《死亡笔记》的故事之中,称放相者为整顿香港「X乱娱乐圈」的「奇拿」。及后主流传媒亦称放相者为「奇拿」。 自此之后,「奇拿」就被网民定义为一些发布他人照片及影片的人,以及爱揭人隐私的起底者。值得注意的是,「奇拿」并不一定是指某特定网民。
很显然,艳照门幕后黑手选用“奇拿”这个名字做网名,对抗警方的意图十分明显。博友“图图教母”在其博文《艳照门事件缘何愈演愈烈?》一文中,这样分析道:
反思为什么上载者在警方大力度的镇压下反倒更加疯狂了呢?如果说是针对陈冠希个人,那么陈已经在视频上公开道歉了,而杀人不过头点地,又会与陈有怎样的似海深仇才会如此的不依不饶啊。如果说上载者最开始的心态是针对艺人,想让艺人出丑,那么再看,恐怕不再是针对某个艺人了,而是在针对警方。那么警方到底做了什么而让上载者完全不顾法纪和舆论压力而疯狂传播艳照呢?
1、最开始在艳照外流且并没有任何证据时,香港警方便宣称这些艳照是移花接木之作,其肯定的态度着实迷惑了不少善良的人们。大家也一起抨击上传者,说这种做法的不人道与无耻卑鄙。
2、警方在事件开始时宣称,私自藏匿与互相传播艳照是违法行为,这也让手头的确有照片的人谨慎退却,网络似乎安静了一段时日。可是在陈冠希视频公开道歉之后,香港警方又改口说,藏匿照片不违法,与朋友之间私自传阅也不违法。
为什么警方的口径转变得如此之快?难道在香港,警方的身份不是在为百姓服务,而是知名艺人们的私人保镖不成?这也在香港地区引起了不小的骚动。甚至大家把矛头转向了陈冠希,说警方“刑罚不分”。上传一张艳照者被拘留而且两个月不可以被保释,而艳照的始作俑者却“逍遥法外”。
其实这件事情无论怎么说,只能在道德层面上来说陈冠希的不是,在法律层面上要追究陈冠希的责任恐怕是说不过去的。艳照中的艺人们明显是自愿拍摄,并没有法律说不可以自拍。可以追究的,是女艺人们是否是在服药的情况下被“强行”拍摄的。
如果确实是当时因为服药而神志不清,而且是陈冠希在女星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药的,那么可以追究陈的责任。如果女星自愿服药用以“助兴”,这个责任又怎能让陈冠希来承担呢,还是周瑜和黄盖的关系啊。所以说来说去,这个罪魁祸首还是上载者,却不是陈冠希。
3、上载者如此疯狂,针对个别艺人是假,针对警方是真。可是艺人们还是要成为牺牲品。而警方表面看上去确实是在挽救局面,可口径不一却让警方陷入了极为尴尬的境地,大力的镇压反倒成了推波助澜,火上浇油。
如果最初在一切尚未知晓之前,警方不要那样大张旗鼓地声称这些照片乃移花接木之作,在陈冠希公开道歉后不立刻改变口径,明目张胆袒护艺人,上载者们恐怕也不会这样变本加厉。当一个人觉得事件明显不公平时,才会更加刺激他的仇视心理,也就更加剧了其疯狂的抱负行为。
——《死亡笔记》中,“奇拿”开始是正义的使者,把那些逃脱法律制裁、即将或已经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一一“笔杀”(把要杀的人名字写在“死亡笔记”上,当事人随即死亡),确实大快人心。然而,事情逐渐失控,为了构筑自己理想中的社会,“奇拿”将调查此事件的12名国际刑警全部杀掉。
接着,为了洗脱自己的嫌疑,他精心设计了深深爱他的女友的死亡,甚至不惜要杀掉自己的亲生父亲(未遂)。其丧心病狂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连他背后一直支撑着他的死神琉克都大为惊讶地对他说:“你是个魔鬼!”
到最后,“奇拿”与神探“L”斗智失败,真相大白,神探“L”付出了自己生命的代价。“奇拿”巧妙设计让另一死神为救人自动化作飞灰(真厉害),最终死神琉克知觉“基拉”气数已尽,按照当初的约定,在神探“L”面前,将“奇拿”“笔杀”。
艳照门背后的“奇拿”,显然在学习《死亡笔记》中“奇拿”中的种种行为,连与警察斗法、走火入魔殃及无辜都如出一辙……
注册临床心理学家朱嘉丽:「该名狂徒心理状况跟连环杀手相似,每当有人挑战佢,佢就会做啲嘢证明自己能力。」「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以「卑鄙」、「可耻」来形容图片发放者,他指出,事件反映有人滥用自由、滥用技术,胡作妄为,蓄意侮辱艺人,希望警方正视。 艺人曾志伟形容发布照片者是「罗宾汉」,虽然「劫富济贫」,资源共享,但他解释「盗窃」就是犯罪,不能因为是「侠盗」而对待不同。
有人从一名港大同学遗失的U盘中取得交欢短片,并把有关片段上载到港大的学校内联网「公诸同好」,并自称「奇拿」致电男事主,惊动警方追查,最后「奇拿」被警方拘捕。
一名前恒生银行女职员,2007年将手机交予某流动电话服务商维修时,疑遭「奇拿」发现内有交欢片段,有人将短片复制并与小部分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