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16:47
根据国家法规和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的总体规划、方针、政策及有关标准,制订本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管理视频点播业务;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专题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查;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管理和开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的广播电视重大项目建设。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法规政令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组织、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二)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各个时期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报道重点;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系统的重大宣传报道活动;领导和管理各镇广播电视站,统一组织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
(四)按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安排,频率、频道的指配和启用,规定发射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五)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制定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和协调广播电视系统高新技术的科研和开发;评定、申报科研成果并推广应用。
(六)负责社会闭路电视系统、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大屏幕电视、营业性电视摄像服务。
(七)管理和指导本系统涉外和涉台事务,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与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广播电视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八)研究制定发展广播电视产业的具体政策,领导、管理中心所属广播电视事业和经营单位开发广播电视资源,增强广播电视系统的综合发展能力;组织制订基本建设标准,审核各项经费的预算、收支、拨款及决算。
(九)加强全市广播电视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广播电视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和推进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广播电视中心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陈栋
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两会”议案提案答复、消防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协助中心领导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协助中心领导抓好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群团、职工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职称评聘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人:李玲飞
负责编制并实施市广播电视中心的年度预决算,审核和管理各项年度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统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检查、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第三产业经营管理工作。
(三)电视总编室
负责人:卢毅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宁波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宣传方针、政策和重大事件的宣传精神,把握宣传基调和舆论导向,指导全市电视宣传工作;负责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检查,审查电视剧和录像制品等文艺节目,研究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
(四)电台总编室
负责人:张永康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宁波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宣传方针、政策和重大事件的宣传精神,把握宣传基调和舆论导向,指导全市广播宣传工作;负责广播重大宣传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检查,审查广播剧和录音制品等文艺节目,研究广播宣传工作的改革。
(五)技术科
负责人:杨永革
负责贯彻执行广播电视技术政策、法规,制订全市广播电视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技术工作,推广先进科技成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工程的设计、建设、验收、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设备的选型、配置、检修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和网上增值业务的开发,负责有线电视收费管理,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承担技术资料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培训等工作。
(6)社会管理科
负责人:周世盛
负责研究农村广播电视的发展规划,制订农村广播电视实施计划,对农村广播电视站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组织建设农村广播电视工程,负责农村广播电视站的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收缴,负责农村广播电视站的财务审核工作;负责宾馆、饭店、涉外企业闭路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大屏幕电视、VCD刻录、营业性电视摄像等服务项目和经营单位设立的审批及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输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