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所闻状

更新时间:2023-08-30 17:24

《奏所闻状》是唐代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奏所闻状

向外所闻事宜。

右,伏见六七日来,向外传说,皆云有进旨,令宣与诸道进奏院,“自今已後,应有进奉,并不用申报御史台,如有人勘问,便仰录名奏来”者,内外相传,不无惊怪。臣伏料此事,多是虚传,且有此闻,不敢不奏。伏惟德音,除四节外,非时进奉,一切并停,如有违越,仰御史台察访闻奏。今若不许报台,不许勘问,即是许进奉而废德音也。伏以陛下忧人思理,发自深诚,德音中停罢进奉,最是大节。昨者裴均所进银器,发在德音之前,犹虑四方不知,将谓容有违越,特令送出外库,宣报所司。远近传呼,闻於道路。此则不独人心欣跃,感动四方,实亦国史光明,垂示百代。今未逾数月,忽有此消息。贺德音之使,未绝於道途,许进奉之声,已闻於内外。此众情所以惊愕而不测也。臣访昨闻,又无明敕,伏料圣意,必无此处分。但恐宣传之际,或致疑误,遂令内外,有此流传。实恐旬月之间,散报诸道,亏损圣政,无甚於斯。若此果虚,即望宣示内外,令知圣旨,使息虚声。伏愿宸衷速有处分,谨具奏闻,谨奏。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乐天,晚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后迁居为下邦(今陕西渭南)人,生于郑州新郑(今属河南),贞元十六年(800年)进士及第,十八年中书判拔萃科,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补盏屋(今陕西周至)县尉。不久人为翰林学士,改左拾遗、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书言事。被贬为江州司马。后历任忠州、杭州、苏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称“白傅”、“白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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