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9 16:24
套利定价模型(APT Arbitrage Pricing Theory )----由罗斯在1976年提出,实际上也是有关资本资产定价的模型。模型表明,资本资产的收益率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诸如GDP的增长、通货膨胀的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并不仅仅只受证券组合内部风险因素的影响。
套利定价模型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替代理论。虽然被称作套利定价模型,但实际与套利交易无关,是适用于所有资产的估值模型,其理论基础是“一项资产的价格由不同因素驱动,将这些因素分别乘上其对资产价格影响的贝塔系数,加总后再加上无风险收益率,就可以得出该项资产的价值”。虽然APT理论在形式上很完美,但是由于它没有给出具体驱动资产价格的因素,而这些因素可能数量众多、只能凭投资者经验自行判断选择,且每项因素都要计算相应的贝塔值、CAPM模型只需计算一个贝塔值,所以在对资产价格估值的实际应用时,CAPM比APT使用得更广泛。
1976年,美国学者斯蒂芬·罗斯在《经济理论杂志》上发表了经典论文“资本资产定价的套利理论”,提出了一种新的资产定价模型,此即套利定价理论(APT理论)。套利定价理论用套利概念定义均衡,不需要市场组合的存在性,而且所需的假设比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模型)更少、更合理。
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一样,套利定价理论假设:
1.投资者有相同的投资理念;
3.市场是完全的。
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不同的是,套利定价理论没有以下假设:[1]
1.单一投资期;
2.不存在税收;
3.投资者能以无风险利率自由借贷;
套利机会存在的条件
设市场有N种证券,Wi表示投资者对证券持有权数的变化根据套利的定义,套利有自融资功能,套利组合
中买入证券所需资金由证券获得。
根据套利的定义,如果套利机会存在,套利组合不承担风险,对任何因素的敏感性为零,即B pj=0,J=1,2,..K N需大于J,
根据套利的定义,套利须获得非负的收益。
第一个条件:
w +w +w +...+w 0
1 2 3 n
第二个条件:βpj = 0, j = 1,2,3,..k.
即:
W1 β+ W2 β+ W 3 β+…+ W N β =0
11 21 31 N1
W1 β+ W2 β+ W 3 β+…+ W N β =0
12 22 32 N2
·······
W1 β + W2 β + W 3 β +…+ W N β =0
1K 2K 3K NK
这时满足这两个等式的任何一组解将成为潜
条件。
第三个条件:
wr +w r +w r +...+w r >0
2 3 n
1 1 2 3 n
因此,当一个组合满足上述三个方程时,便存在一
个能获得不承担风险的正的收益的套利组合。
套利也叫价差交易,套利指的是在买入或卖出某种电子交易合约的同时,卖出或买入相关的另一种合约。套利交易是指利用相关市场或相关电子合同之间的价差变化,在相关市场或相关电子合同上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以期望价差发生变化而获利的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