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20:00
奥尔加·米特凯维奇(1889年—1943年),女,立陶宛人,苏联革命家、政治人物。常用名奥尔加,曾用名亚历山大罗维奇、奥莉加、阿尔诺等。1927年末作为红色工会国际之代表来华,1928年4月前事实上充当着共产国际驻华代表的职责,并在其后参与筹备中共六大。
1903年加入立陶宛社会民主党,1915年加入俄国布尔什维克党。曾参加十月革命。1918年在立陶宛苏维埃政府担任领导职务。不久人共产国际机关工作。
1924年出席共产国际六大,当选为共产国际组织局领导成员。1927年冬来华,任红色工会国际驻华代表。1928年1月17日于上海给洛佐夫斯基写信,介绍上海的工人运动情况,“尽管一再遭到失败,罢工运动仍在发展”。同月致信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对召开中共六大的必要性、开会时间、地点、要解决的问题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同年2月在上海给洛佐夫斯基写信,谈到“暴动后广州的形势”,“暴动遭到镇压(当时有2000人被杀)后,恐怖活动一直在继续”。1928年6月在莫斯科提供给中国工会拨款的证明:“从红色工会国际款项中给中国工会拨出到1928年2月1日的(预算)款8000墨西哥元”。1928年6月参加为即将召开的中共六大起草关于职工运动决议草案的工作。7月在莫斯科提供书面报告《中国苏维埃经验》。对中国苏维埃的工作进行初步总结,并分析其缺点,一是“绝大多数是党的机构”,二是“它们不够具有群众性,不善于做群众工作”。
1928年至1930年在北高加索从事党的一作。1930年至1931年任联共(布)中央责任巡视员。1931年后担任飞机制造厂党组长、厂长。1943年被处决。后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