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17:42
奴隶主道德是由奴隶主占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在奴隶制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道德。
在奴隶制社会,奴隶主不但占有土地、牲畜、工具等生产资料,并占有奴隶本身和奴隶生产劳动的成果。这种生产关系决定了奴隶主道德的特点和基本内容:
(1)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绝对统治和人身依附关系,是奴隶主道德的基本原则。在奴隶社会,奴隶没有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被奴隶主看成“会说话的工具”,是“一种活的财产”,任意驱使、买卖、屠杀以及被当做殉葬品。被认为是符合奴隶主的道德的。
(2)鄙视劳动、鄙视奴隶、鄙视劳动者,是奴隶主道德的重要规范。在奴隶制社会,奴隶主不劳动,劳动都由奴隶和其他劳动人民承担,整个社会形成了“奴隶最卑贱”、“劳动最可耻”的社会观念和舆论。
(3)绝对忠诚于奴隶主国家和王权,是奴隶主道德的又一重要规范。在奴隶制社会,国家与国家之间,经常发生战争。为了巩固国家政权,奴隶主要求所有国民都必须服从君主,忠于国家。提倡对国家和君主尽忠是最重要的美德,为国牺牲的人是高尚的人。在西方,奴隶制国家还规定,保卫国家是奴隶主阶级的特权,奴隶和外乡人等不得服兵役,无权携带武器,保卫国家。
(4)在家庭关系中,男尊女卑、男主女从,也是奴隶主道德的重要规范。在奴隶社会,统治与服从的关系体现在家庭生活中,男子、丈夫就成了统治者、主人,妻子、儿女都成了丈夫的奴隶。妻子除生育子女外,实为家庭领头的婢女。
从道德发展史来看,奴隶主道德是在社会生产力以及文化科学有了发展的条件下产生的,保护和巩固了奴隶制的生产方式,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其中一些有益的成份,为后人所继承,成为人类共同道德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奴隶主的阶级和历史的局限性,其道德从总体上说仍然是反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