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1 15:08
综合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劳动人事工作,协同县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管学校(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意见;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高、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审核工作。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全县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扫盲等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县管学校的设立与变更;负责全县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提出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负责统筹管理省拨和市、县下达的教育经费,并归口管理国外、境外对本县教育的援助和贷款;组织协调县管学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工作。
(七)规划和指导全县中小学及有关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八)主管全县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分配工作,负责拟订职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负责全县自学考试工作。
(九)指导校办产业工作,协调、指导县管学校的后勤、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稿、文件;负责文件电报的运转与管理;负责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重要调研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重大工作任务的督办;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机要、档案、外事、保密、保卫、民调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并管理局采购小组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法治宣传、培训,受理教育行政申诉,承办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参与组织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治教工作;协调与兄弟县(市)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人事科
制定全县教职工队伍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干部任免权限及分工,制定干部考察方案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核定局机关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负责编制管理;组织教职工、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改派工作和在职教职工的调配工作以及各类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与考核工作;制定干部(在职、后备)及教职工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审核、推荐、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工作;承办规定范围内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县“退教协”的日常工作及老干部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全县教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县教育内部人才交流中心工作。
(三)普教科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做好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负责编制年度中小学教育事业计划;负责制订初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导、督查中小学遵守教育法规、执行教学计划、规范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估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负责学校德育管理,指导团、队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参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开展学校群体活动,组织各项竞技体育比赛和体育中考;参与体育、卫生、艺术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组织评估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国防、环保、人口、法制、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幼儿园建设,负责对幼儿园评估定类,组织幼师培训和教学基本功考核;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基础教育学校的有关工作;指导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协助做好重点单位建设;协同做好教科书和教辅用书的征订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学生中伤害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县教育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及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政策性教育收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各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校园规划、校舍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绿化的设计、指导工作,配合县绿化委员会做好“花园式学校”的达标验收工作,组织检查学校后勤的常规管理;检查各单位、学校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情况;负责学年初事业报表、财务年报,劳动工资月报、季报,第三产业月报以及其他有关报表的布置、汇总、上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学校收费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重症医疗互助金的收取、理赔工作;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清收工作;做好局机关及局直事业单位财务结报工作,根据要求记好台帐;负责局机关收费工作。
(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
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对局管教育行政干部的廉洁自律督查和考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系统有关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和不服纪律处分人员的申诉,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认真做好调查、处理、报结等工作;负责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做好案件初查、立案报批、调查核查、案件审理、结案审理、结案审批和立卷归档等工作;负责对本系统受纪律处分的人员帮教、考察、回访工作,及时办理解除处分的手续;协助抓好行风建设,搞好纠风治乱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对本系统的干部任免、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自学考试、中考及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协同教育工会维护学校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