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0 13:26
长沙镇,隶属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地处如东县东北,东、北临黄海,南与大豫镇相邻,西与苴镇街道接壤,镇人民政府距如东县人民政府20千米,行政区域面积101.84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长沙镇户籍人口为39646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置长沙乡(驻冯家店)。
1956年,三邻、四桥2乡并入。
1958年,改为长沙人民公社。
1983年,复为长沙乡。
1995年,长沙、北坎、卫海3乡合并置长沙镇。
2000年,北渔乡并入。
长沙镇地处滨海平原,濒临黄海,地势平坦。
长沙镇境内河道属于长江流域下游水系。主要河道有洋口运河、四贯河、长角河,等级河道共24条,境内总长度139千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洋口运河,自西至东流经四桥、陆河、港城、长提等5个村,从洋口港港区入海,境内长度6千米。
2011年,长沙镇有耕地面积5.69万亩,人均1.47亩。
截至2011年末,长沙镇辖区户籍总人口3.87万人,户籍总人口中,男性1.91万人,占49.35%;女性1.96万人,占50.6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07人。
截至2019年末,长沙镇户籍人口为39646人。
2011年,长沙镇财政总收入280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810万元,实现全镇地区生产总值15.58亿元,其中第一产增加值3.4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7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7.35亿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例为22.4:30.42:47.18,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万元。
2011年,长沙镇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农牧渔业总产值5.78亿元。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为主,生产粮食2.1万吨,人均543千克,其中稻谷0.6万吨,小麦0.6万吨;经济作物以油菜、棉花、蔬菜为主,生产皮棉2651吨,生产蔬菜0.8万吨。全镇有连片种植区20个,500万元以上规模项目农业企业18家,实施项目农业63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7个,高效农业规模示范村2个,特色基地8个,种植业总产值1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7.3%。
2011年,长沙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为主,出栏生猪1.6万头;畜牧业总产值4317万元,占农牧渔业总产值的7.5%,渔业以滩涂养殖为主。有贝类养殖面积近10万亩,紫菜养殖面积2.3万亩,规模养殖基地7个,渔业总产值4.3亿元,占农牧渔业总产值的74.4%。
2011年,长沙镇工业有服装、水产冷冻加工、机械、制砖、印染、织造等企业,其中紫菜加工企业24家,生产线30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家,职工3500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5.85亿元。
2011年末,长沙镇有商业网点360个,从业人员560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亿元,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3.1亿元。
2011年末,长沙镇有3家银行在境内设立了6家分支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8亿元。
2011年,长沙镇全年邮政业务收入188.5万元,全年电信业务收入535万元。
2011年末,长沙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332人,专任教师19人;小学3所,在校生70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495人;中小学专任教师14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为100%,教育经费280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500万元。
2011年末,长沙镇有文化艺术团体2个,文化专业户1个,演职人员12人,公共图书馆1个,农家书屋10家,藏书3万册,体育场地23处,所有社区和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45%。
2011年末,长沙镇有各类卫生医疗机构11个,其中3所医院3所有病床47张、专业卫生人员75人,完成诊疗3.89万人次,手术病人350台次,出院病人1.2万人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423/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6万人,参合率99.8%。
2011年,长沙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36户,人数68人,年支出15.3万元,月人均187.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440户,人数750人,年支出108.6万元,月人均121元,农村敬老院1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51人,年支出61.91万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47人,年支出15.57万元,农村医疗救助425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022人次,共支出31万元;临时救济280人次,支出4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84人,年支出抚恤事业费450万元。2011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58万人,参保率99%。
2011年末,长沙镇有邮政网点2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580千米,投递点14个,乡村通邮率100%;征订报纸117.5万份,期刊10.8万册;固定电话用户8600户,移动电话用户29800户,宽带接入用户3300户。
2011年末,长沙镇镇区有自来水厂2家,铺设干线水管124千米,日供水生产能力2200吨,普及率100%。
2011年末,长沙镇镇区220千伏变电所2座,主变压器4台,年售电量1.6亿千瓦时,电压合格率99%,供电可靠率99%。
2011年末,长沙镇有省、县、乡级公路共10条,总长度120千米,221省道以东南西北方向在境内北部过境,343省道从境内起点过境通往西与223省道连接,两条省道境内总长度28.6千米,境内县道总长度21.66千米;乡道共7条,总长度79.5千米,镇区道路总长15千米,人均拥有道路长度2米。
相传北宋以前,海潮涨落流沙淤积成一块长形沙地,人们聚居经商而形成小集镇,故名。
2020年8月,长沙镇入选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命名名单。
2021年9月,长沙镇入选“2021年全国千强镇”。
2023年10月20日,入选“2023年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排名第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