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1 19:07
姜亚勋(1912/1913-2004),别名来苏,湖南宁乡人。1932年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1936年入中央军校十三期,同年加入国民党。1938年回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脱党。1943年入桂林陆军大学参谋班第九期。曾任国民革命军第七军师中校参谋主任,济南防守司令部督察处长,新三十六师副团长,二十集团军科长,1948年回宁乡任教。1949年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3月任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中一支队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益阳军分区副司令员,常德专署副专员,湖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省农业厅副厅长兼省水产局局长,政协湖南省第五届副主席。1990年5月离职休养。2004年1月23日,姜亚勋因病医治无效,与世长辞。
姜亚勋,湖南省宁乡县人,出生于宁乡县五里堆乡太白冲一个地主家庭。1921年入当地私塾读书,后又就读于湘乡春元中学和湖南省立第一师范。1935年回到家乡担任小学教员。1936年9月入国民党中央军校学习两年。1938年12月在宁乡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受地下党组织的派遣,打入宁乡县政府保安队,并任队长。1939年9月,因党的单线领导人调走,从此与党失去联系。他于同年11月投入国民党军队,历任国民党军第十一师上尉参谋、桂林第六军分校副队长、第三师少校参谋、中校参谋。1944年9月闲住在家。
1945年7月进入国民党西南干训班学习,结业后到重庆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军令部一厅工作,任少校参谋。1946年后,历任济南国民党军警督察处副处长、新三十六师一〇八团副团长、济南第十兵站分监部中校参谋、第二十集团军总部科长。1947年9月任整编第三十二师副参谋长(未到职)。在解放战争大好形势鼓舞下,他在济南积极参与策动武装起义,起义未遂之后,脱离国民党反动军队。
1948年初回到家乡宁乡,在黄材流光小学以教书为名,积极从事武装起义的准备工作。他联络大革命时期参加过共青团或共产党的黄绢乡乡长陈仲怡等人,于1949年2月10日发动黄绢乡一带农民、学生70余人举行起义,袭击了黄材、唐市警察所和大涡乡公所,建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军区第三纵队。4月中旬,终于与中共湖南省工委及湘中工委取得了联系,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5月上旬,根据省工委的决定,所部与湘中地区各县党领导的革命武装共6000余人,统一整编为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中第一支队,由他担任司令员,成为省工委领导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配合南下大军解放湖南。1949年9月,全省游击武装集中进行整编,湘中第一支队被编入益阳军分区独立第一、二团和部分县大队,他出任益阳军分区副司令员。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金明对他率领的湘中一支队在解放湖南斗争中所作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赞扬。
1950年10月,姜亚勋任常德专署副专员。1955年1月起,任省水利厅副厅长、农业厅副厅长兼水产局局长。在反右派斗争中,他被定为右倾反党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职为省农业厅副处长。1962年8月经甄别,撤销了结论和处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审查,入五七干校学习。1973年8月恢复工作,任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83年起,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1990年5月离职休养。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省政协原副主席姜亚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4年1月23日23时与世长辞。
姜亚勋同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为湖南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姜亚勋同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为人爽直,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他实事求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密切联系群众;他勤俭持家,生活俭朴,既对家人关怀备至,体贴入微,又能严格要求,教育培养成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