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7 11:59
姜有为,男,汉族,1967年9月生,吉林农安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工程师。
1985.09-1989.07 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生
1989.07-1994.10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
1994.10-1995.04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
1995.04-1996.04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
1996.04-1997.02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
1997.02-1999.02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
1999.02-1999.05 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
1999.05-2000.12 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12-2004.04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04-2005.07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3.06-2004.06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5.07-2006.07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5.09-2007.04兼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6.07-2008.01 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7.04-2008.01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2008.01-2009.02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兼)
2009.02-2009.03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兼)
2009.03-2010.07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2008.04兼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
2010.07-2011.01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1-2011.06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6-2013.03 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13.03-2015.10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5.10-2015.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5.11-2016.12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12-2017.01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7.01-2021.01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1.01-2023.09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23.09- 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兼任省委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3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姜有为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