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村镇

更新时间:2024-09-26 08:56

姬村镇,隶属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地处元氏县西北部,东与马村镇接壤,东南与殷村镇为邻,南连北褚乡,西邻南佐镇,北接鹿泉区,行政区域面积43.54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清代时期,姬村镇境域属齐范社。

民国时期,属元氏县四区。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北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三区。

1953年6月,属四区,设姬村乡。

1958年,元氏、高邑两县合并称高元县,属高元县;同年12月,赞皇县并入高元县,改称元氏县,属元氏县南佐公社。

1962年,析出,成立姬村公社;同年,元氏、高邑、赞皇3县分置,仍属元氏县。

1984年5月,改为姬村乡。

1996年,正庄乡并入。

1998年8月,撤乡,改为姬村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姬村镇辖14个行政村:姬村、闫堡、前赵庄、后赵庄、范家庄、王家庄、东正庄、西正庄、前营、后营、赤良、城郎、里余、北吴会。

截至2020年6月,姬村镇辖14个行政村:后营村、城朗村、西正庄村、阎堡村、里余村、东正庄村、范家庄村、王家庄村、姬村、北吴会村、前营村、赤良村、前赵庄村、后赵庄村,镇人民政府驻姬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姬村镇地处元氏县西北部,东与马村镇接壤,东南与殷村镇为邻,南连北褚乡,西邻南佐镇,北接鹿泉区,行政区域面积43.54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姬村镇地处太行山东麓,境内大部分为山前平原,地势西高东低。境内最高峰封龙山,海拔812米;最低点东正庄村,海拔215米。

气候

姬村镇极端最低气温-18℃(2001年12月14日),极端最高气温42℃(1998年7月29日)。生长期年平均210天,无霜期年平均202天,最长达221天,最短为176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756.2小时,年总辐射129.2千卡/平方厘米。0℃以上持续期282天(一般为3月1日—12月4日)。年平均降水量402毫米,极端年最大雨量1052毫米(1996年),极端年最少雨量221毫米(1988年)。

水文

姬村镇境内属北沙河水系。北沙河自西向东,境内河道长10千米。

自然灾害

姬村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风灾、低温、霜冻、雷击等。最严重的一次水灾灾害发生在1996年8月4日,日降水量达到290毫米,涉及14个村,造成1.1万亩玉米受灾,减产10万千克。房屋30间,桥梁1座。

自然资源

姬村镇有耕地面积3.07万亩,95%为水浇地。

人口

2011年末,姬村镇总人口27200人。总人口中,男性14416人,占53%,女性12784人,占47%;14岁以下6256人,占23%;15—64岁17136人,占63%;65岁以上3808人,占14%。总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13‰,人口死亡率6‰,人口自然增长率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38人。

2017年末,姬村镇常住人口为29268人。

截至2018年末,姬村镇户籍人口有30448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姬村镇财政总收入1018万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地税383万元,国税635万元。

2018年,姬村镇有工业企业85个,其中规模以上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0个。

农业

2011年,姬村镇实现农业总产值2.32亿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15.3%。

姬村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姬村镇生产粮食2.61万吨,人均956千克,其中小麦1.16万吨,玉米1.45万吨。

姬村镇畜牧业以饲养奶牛、生猪为主。2011年,姬村镇奶牛存栏量达0.45万头,生猪饲养出栏1.02万头。

工业

姬村镇以化工、建筑材料、铸造、机械加工为主。

2011年,姬村镇实现工业总产值10.2亿元,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68%。共有工业企业28家,职工1200人。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姬村镇有幼儿园10所,在园幼儿456人,专任教师52人;小学11所,在校生1120人,专任教师9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560人,专任教师3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77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770万元。

文化事业

2011年末,姬村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活动中心14个,王家庄村建成文化会堂1座。村成立文艺队20个,各类图书室14个,藏书2万余册。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2000户。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姬村镇有镇卫生院1个,门诊所14个;病床58张,固定资产总值58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90人,其中执业医师57人,执业助理医师15人,注册护士18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

社会保障

2011年,姬村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24户,人数568人,支出88.04万元;农村五保供养34人,支出7.87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682人次,支出3.41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8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0.24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2万人,参保率92%。

邮政通信

2011年末,姬村镇有邮政分局1个,电话交换站2个,固定电话用户1800户,移动电话用户1.5万户,宽带接入用户1890户。

交通

姬村镇有石赞高速、国道234、232省道等经过境内,长5千米。

历史文化

姬村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姬村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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