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21:15
威客的英文Witkey是由wit智慧、key钥匙两个单词组成,也是The key of wisdom 的缩写,是指那些通过互联网把自己的智慧、知识、能力、经验转换成实际收益的人,他们在互联网上通过解决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中的问题从而让知识、智慧、经验、技能体现经济价值。
按照威客(witkey)模式创始人刘锋给出的定义:威客模式:人的知识、智慧、经验、技能通过互联网转换成实际收益,从而达到各取所需的互联网新模式。主要应用于包括解决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等领域的问题,体现了互联网按劳取酬和以人为中心的新理念。
从本世纪初,互联网开始加速发展,各种创新型应用和互联网新概念不断出现,例如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博客、RSS、3G、web2.0、长尾理论等。这些应用和概念与知识管理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如何利用互联网进行知识管理已引起互联网界和知识管理学界诸多学者的高度关注。
威客模式就是在这个大的背景下产生的,它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知识管理的网络创新模式。Witkey和威客这两个词完全为中国首创。该概念最先由刘锋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提出。2005年,刘锋开始建立威客网试图将中国科学院的专家资源,科技成果与企业的科技难题对接起来。在建设网站的过程中,刘锋发现通过互联网解决问题并让解决者获取报酬是互联网一个全新的领域,于是他开始通过边实践边总结的方式对这个领域进行探讨和研究,并因此提出威客理论。
在研究的过程中,刘锋提出三个相互关联的观点:
一、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电子公告牌的功能不断分离,产生了博客,维基百科等互联网新应用。智力互动问答功能从21世纪初也开始从电子公告牌中分离出去。
二、随着互联网支付手段的不断成熟,信息完全免费共享的互联网时代已经过去。知识、智慧、经验、技能也具备商业价值,可以成为商品进行买卖。
三、知识、智慧、经验、技能的价值化是促进人参与到智力互动问答的催化剂。
基于上述三个观点,2005年7月6日,中科院客座研究员、威客理论创始人刘锋在一篇讨论文章中第一次提出了威客模式的概念:人的知识、智慧、经验、技能通过互联网转换成实际收益的互联网新模式。主要应用包括解决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等领域的问题。2005年11月开始,中国相关媒体开始关注威客领域,2006年11月,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新闻报道使威客概念被广为推广,数百家网站认同并纷纷进入这个领域。
电子公告牌功能分离现象的发现
2005年7月威客(witkey)理论第一次被刘锋提出时,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就是发现了互联网发展历史上电子公告牌(BBS)功能分离的现象:从20世纪80年代初互联网电子公告牌出现以来,其功能不断分离出去,形成了独立的互联网应用,它们分别是:
(1)新闻类网站,起源于在电子公告牌发布新闻的功能。
(2)电子商务类网站,起源于在电子公告牌发布商品买卖信息的功能,它后来与互联网在线支付系统,物流系统进行了结合。
(3)博客类网站,起源于在电子公告牌中发布个人感想和可共享专业知识的功能。电子公告牌以时间为顺序聚合这些信息,博客以用户为单位聚合这些信息。
(4)智力互动问答类网站(威客),起源于在电子公告牌中发布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中问题的功能,人们通过互联网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或能够解决问题的人。
(5)热点点评类网站(DIGG),起源于在电子公告牌中对热点现象进行点评和讨论的功能。
(6)维基类网站,起源于电子公告牌的信息内容修改功能,通常电子公告牌的信息只有其发布者和网站管理员有修改权,维基类网站放开信息内容的修改权,让每个访问者都可以进行修改。
(7)SNS类网站,起源于电子公告牌用户的注册信息汇聚功能。通过聚合注册用户的的个人资料如联系方式、工作性质、工作地点、兴趣爱好等,让有相同爱好者能够通过互联网找到对方。
(8)换客类网站,起源于在电子公告牌中用户相互交换物品和服务的功能,换客类网站的运营不需要第三方支付手段的介入。
(9)搜索引擎,起源于电子公告牌的数据和信息索引功能,20世纪90年代WEB技术的发明,使能够聚合众多电子公告牌数据和信息的索引技术最终发展为搜索引擎。
信息免费共享是促使互联网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例如维基类网站以人的自我价值体现为动力,把人类已有地杂乱信息结构化形成可免费共享的知识,搜索引擎对互联网中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索引,人们可以免费使用其搜索功能,新闻类、电子商务、博客类网站为互联网源源不断地提供免费信息。但是从知识管理的角度看,知识的产生本身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的,完全免费的知识共享不符合经济学的规律和理性人的假设。这种情况最终会阻碍互联网的发展,导致共享知识的质量由于个人保护自己核心能力的原因到了某个高点就很难再提升。
威客理论认为互联网上的知识(各种文章、资料、回答问题的答案等)都具有或多或少的经济价值,应该可以作为商品出售。它符合经济学的价值规律并是互联网走出困境的一种途径。另外,随着互联网支付手段的逐步完善,通过互联网为知识、智慧、能力、经验进行定价就成为可能。因此互联网已经度过了完全免费共享的时代,开始进入互联网的知识价值化时代,知识、智慧、能力、经验通过互联网也具备商业价值的理念将逐步被人接受。在互联网的知识价值化时代,知识、智慧、经验、技能都可以成为商品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
这是威客模式理论提出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知识的价值化一方面使人们参与到智力互动问答中去,并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品,另一方面通过问题的提出和解答,知识、智慧、能力、经验也真正成为商品被交易。从知识管理的角度看,智力问答的知识价值化过程也就是人的隐性知识显性化过程。
互联网是人大脑的联网,不仅仅是机器的联网
马克思明确指出工具与人相互结合所构成的工艺结构是人类特有的本质结构,是人类其它结构产生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推动力。没有连接在互联网末端的人类大脑,互联网将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忽略每一个连接在互联网上人类大脑的参与,正是当前互联网面临的一些困境的原因。
威客理论第一次在世界上提出互联网是人大脑的联网,不仅仅是机器的联网。互联网不但连接了世界各地的机器,它也把地球上各个角落的人联结在一起。机器在某些方面的确超越了人类,但更大范围内人的知识、智慧、能力、经验却是机器无法望其项背的。利用互联网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解决各个领域的问题是互联网发展被忽略的另一个方向。
(1)可以解决搜索引擎无法创造性的给出答案的问题。
人的大脑是一部比任何一台超级计算机都强大几千倍以上的设备,互联网的出现从本质上讲是实现人类大脑的联网,创造性的解决问题时人类大脑的优势,互联网的出现又把这种优势成指数倍的扩大,威客模式产生之前的互联网只是单纯的让用户共享知识和信息,无论是博客还是wiki(维客)等模式的设计还是让互联网用户无偿的提供智力成果,而运行这些模式的网站获得了沉淀下来的知识价值。这是他们梦想上市的核心秘密。但如果没有足够的激励制度,当用户发现这一秘密的时候,他们的危机就来了。威客模式提出了知识必须体现价值的观点并不只是指货币价值,也包括自豪感,成就感,但最重要的激励机制还是货币价值,只有通过货币才能让人类有价值的隐性知识表现出来,才能让互联网中无意义的信息大幅度减少。
(2)威客模式可以体现一种灵活的就业方式。
其打破了地域,时间,工作方式的限制,通过互联网把世界各地的工作者放在同一平台中。给劳动者提供公平竞争的互联网环境,带来更多自由工作时间,创意和想法。可以利用威客模式平台上千万威客的知识,智慧,技能,经验为企业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服务。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悬赏广播式和威客地图的网络式两种形式实现。
(3)丰富互联网服务的类型。
网络互动问答模式网站与新闻类网站,实物电子商务类网站,博客网站将在不同领域为互联网用户提供服务,满足用户的各类需求。威客模式需要借助新闻类网站进行宣传。需要借助博客的技术形态作为个人知识库建立的基础,威客模式网站与传统实物电子商务类网站的功能互为补充,传统实物电子商务类网站主要是进行实物交易,形态是互联网网站,支付系统和线下物流系统的结合。威客模式主要进行智力成果的线上交易,形态是互联网网站和支付系统的结合,由于智力成果如文字,图像,视频可以通过互联网传输。威客模式的运营成本将大大低于传统实物电子商务网站。
(4)提高用户使用互联网的积极性。
威客模式激励用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作品。由于互联网用户可以通过威客模式网站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经验,智慧获取相对应的经济利益。于是他们就会有更高的热情花费自己的时间成本参与到问题的解答中去。同时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互联网用户也会主动将个人的知识和经验形成文章发布在个人知识库中供其他人付费查阅。
(5)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的保护。
互联网出现的关于知识产权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结构性问题造成的,在新闻类网站,传统实物电子商务类网站,和BBS网站上中互联网用户无法管理自己信息,自己的智力劳动一旦发布到互联网中,自己就丧失了控制权,作品被其他网站和用户通过复制,剪切,超级链接等方式向整个互联网传播。博客类网站在某种成度上增强了互联网用户对自己作品的控制权,我们通过搜索引擎可以查出一个作品最初的出处在哪一个用户的个人博客中。但个人智力作品在博客网站中仍然呈完全开放状态,作者无法为自己的智力成果进行标价,其他网站和个人仍然可以通过复制,剪切,超级链接等方式引用博客网站中的作品。我们提到威客模式的成熟形态是悬赏系统,博客系统,自助定价系统和交易系统的组合体,因此那些作者认为具有相当价值的作品可以被自助定价。其他网站和个人必须付费后才能查看这些标价作品的内容。搜索引擎或互联网其他网站通过超级链接将用户导引到该作品时,作者可以真正获得收益而非传统上一无所得。对于那些付费查阅后把作品复制到自己知识库并标价出售的行为,在现行的法律上已构成的盗窃行为,实施者在实施这一行为时不得不考虑法律后果。
(6)促进网络实名制的实施。
威客模式网站为用户提供智力成果交易的平台,为了保证平台上交易商品的质量和货款支付的安全性,实名制将成为网络互动问答模式网站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也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需求。
(7)威客时代当心受骗
网络中出现了很多打着威客或维客等名称的骗子网站,其目的为以炫目的收入方式骗取浏览者好奇并诱导其通过手机注册,当你注册之后你就会发现自己的手机费已经被扣去了很多,希望大家注意。
根据用户交易意愿的高低和知识,智慧的价值含量的多少可以将威客模式的上述四个领域进行排列组合,其中生活相关的领域其交易意愿和价值含量最低,技术转移领域的交易意愿和价值含量最高。从实践上看,不同的威客模式应用领域有不同的特点,所以威客模式网站不能采取统一的商业运行制度,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从2005年威客模式第一次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提出以来,目 前在中国有超过200家网站认同威客模式提出的理念,涵盖的范围包括法律,管理咨询,农业,教育,程序和图形设计,科研,体育,医疗,招聘等多个领域。总注册用户超过500万人(对注册用户量前十名进行统计),付费解决问题超过20万条(对认同威客模式的100家网站进行统计)。交易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对交易金额最大的五家网站统计)。 威客模式的出现也引起了媒体广泛的关注。包括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人民日报,国际文传电讯,德国明星周刊等数百家国内外媒体对威客模式进行了报道。2007年, witkey的概念进入中国高考试题,数百万考生因此了解威客模式。2007年8月,中国教育部将威客列入中国2007年171个新出现的汉语词汇。
2007年11月18日,首届威客大会在中国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由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主办。有来自互联网,威客模式网站,新闻媒体等领域的专业人士30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多名互联网专家和威客模式网站负责人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角度对威客模式进行了探讨。此外在2006到2007年间,赛迪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研究院等单位也举办了多场会议和沙龙对威客模式进行探讨和研究。
2010年11月18日,由国家工信部指导、重庆市政府、猪八戒网主办的首届全球威客大会暨威客网站CEO高峰论坛在重庆召开。来自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威客(外包)网站的CEO及国内优秀威客代表出席会议。会上发布的《2010年中国威客行业白皮书》报告:中国现有超过100家威客网站,注册会员超过2000万,整体累积交易金额超过三亿元。
通过实践和对威客模式网站进行调查和分析,可以描绘出威客模式网站运营流程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威客模式网站上的用户按照其行为可以分为两类:有需求者和服务者。其中有需求者提出难题和发布任务,在获得合适的解决方案后支付报酬给服务者。服务者接受任务,当服务者的解决方案得到需求者认可后,服务者获得约定的报酬。
威客模式网站的主要运营流程是:有需求者提出难题,回答者收到难题,服务者给出正确答案,有需求者收到正确答案,有需求者支付报酬给回答者。按照图示顺序为:1——>2——>3——>4——>5。另一种更简洁的威客模式网站运营流程路径为:威客模式网站聚合回答者专业特长信息,提问者可以通过威客模式网站直接找到合适的回答者,提问者获得正确答案后支付报酬给回答者。按照图示顺序为:3——>4——>5。
例如小明需要做一个网站的logo,但是自己不会做。小红是一个设计师,不知道小明的需求。小明找了威客网发布自己征集网站logo的需求,小红看到以后,和小明沟通联系。最后完成设计作品,提交给小明。小明收到作品以后,觉得满意付款给小红。
在威客模式网站的运营模型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刘锋提出了威客模式的运营商业公式。
W=(U+Q+A+P) ×cr。
W:表示威客模式(witkey)。
U:user表示威客模式网站的注册用户(User),主要由提问者和回答者两部分组成,在实际运营中,这两个角色常常会相互调换,即提问者也可以成为回答者,而回答者也可以提出问题寻找帮助。通过对U的信息聚合可以形成威客理论的重要成果威客地图witmap。
Q:question 表示威客模式网站上待解决的各种问题和任务。
A:answer 表示威客模式网站上针对问题进行解答所形成的答案。它同时也包含了威客模式网站注册用户发布的智力产品。这些答案和智力产品往往标注了一定的价格,供提问者查询和交易。
P:pay 表示威客模式网站支付系统,支付系统不仅仅限于互联网在线支付手段,也包括线下的银行付款,邮局汇款,和直接给付。
Cr:credit 表示威客模式网站的信用系统,为了保证交易的正常交易,威客模式网站需要建立信用体系确保提问者,回答者,问题和答案的真实性。
威客地图(witkey地图)借用了知识管理里知识地图的概念,即通过互联网将人的地理位置,专业特长或兴趣,联系方式,威客空间这四个最重要的属性聚合在一起从而形成的关于人的搜索引擎。在威客空间中,威客把自己的知识,智慧,经验,技能形成作品进行出售,威客网站可以通过威客地图的衍生产品进行赢利,如知识交易,右侧广告,竞价排名,威客推荐,联系方式信息费等。2005年提出并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人的搜索引擎--威客地图。
威客在威客网站开设威客空间或工作室——任务发布方通过技能关键词查询威客或智力作品——双方通过站内留言、email、即时通讯、电话、直接见面等方式进行沟通,确定是否合作——合作后双方可以在威客网站进行相互评价。
威客地图流程需要威客网站为每一个威客开辟空间,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应用领域包括:
1、生活相关。
2、在线工作,无论是简单还是复杂的任务都可应用威客地图。
3、科技转移。可以在科学技术专家领域建立专家型威客地图。
现金悬赏任务流程在2003年google answer上得到的应用,2004年将其发展为“全额付款,永不退款,网站扣20%”的制度,这一制度后来被许多中国威客模式网站所采纳。
任务发布者发布任务------->全额预付现金给威客网站-------->众多威客参与任务------>任务奖金支付给作品最好的一名威客。
现金悬赏任务流程易于操作和理解,但我们应该注意到它的应用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主要适合在:
(1)生活相关领域,如百度知道,雅虎知识堂用虚拟现金(积分)进行悬赏,
(2)简单的在线工作,如起名,撰写文章,金额较低的图像设计,程序设计等。
(3)威客营销,如万元悬赏征集广告语,好点子,产品使用建议等。
现金悬赏任务流程的一个最大问题是参与者水平参差不齐,不能确保任务发布者获得满意的作品。从2000年开始,另外一批威客类型网站开始了招标任务流程的道路,2000年中国深圳的“设计者之窗”开始用招标任务的方式为世界著名企业服务,将这些企业的设计任务通过互联网发包给高水平的设计师,2005年开始将招标任务应用在科技转移领域,帮助企业的科技难题与专家进行对接。2008年更多威客模式网站将招标任务应用在复杂的在线工作领域。
任务发布者发布任务——支付少量定金或不支付定金——经威客网站确认的高水平威客报名参加——任务发布者选择合适威客开始工作——根据工作进度由任务发布者或威客网站向威客支付酬劳。
招标任务流程避免任务发布者预先支付大量现金,但需要威客网站对威客和任务发布者进行信用管理,它适合的领域包括:
1、金额较大,难度较高的在线工作任务,如高水平的翻译,网站建设,企业策划,法律问题,软件开发等等。
2、科学技术领域,如化工,建筑,工程,电力,能源等。模式类型
根据参与的方式不同,威客(witkey)可分为:A型威客,B型威客,C型威客,M型威客。
·askwitkey知道型威客,知识问答型威客。
·bidwitkey悬赏型威客,通过对某个项目进行投标,并争取中标从而获得项目开发机会,最终产生价值,称为B型威客。
·c2cwitkey点对点威客,通过对自身能力进行展示、证明和良好的经营,将能力转化为能力产品,与需求者之间建立C2C的买卖交易关系,这样的威客人群被称为C型威客。
·witkey map威客地图,威客地图(witmap)的定义是通过互联网将人的地理位置,专业特长或兴趣,联系方式,威客空间这四个最重要的属性(不排除其他次要的属性如年龄,职业,性别等)聚合在一起从而形成的关于人的搜索引擎。这样的威客人群被称为M型威客。
(1)选择国内知名的威客网站;
(2)选择能有一定量任务的威客网;
(3)选择团队分工明确的威客网;
(4)选择以公司运营的威客网;
(5)做自己专业范围的任务;
(6)时常关注任务结束时间与动态,关注威客参与少而时间快要结束的任务;
(7)做公开交稿的任务,不做隐藏交稿的任务;
(8)关注任务发布者的浏览状态。成果。
传统上人们认为互联网是由建立在统一标准上的计算机网络所组成的一个全球性的网络,它由数以万计的网络和几百万台服务器(也称为宿主计算机或主机)组成。威客模式的重要功能是通过互联网调动人的知识,智慧参与解决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中的问题,因此威客模式认为人是互联网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互联网不仅仅是机器之间的联网。它的最终发展目标是实现人类大脑的联网。基于此,刘锋提出互联网的新定义:
定义1:互联网应该是由物理网络,服务器节点,物理网络末端的终端设备,操作终端设备的人,在服务器节点、物理网络、终端设备、人脑间储存和流动的数据,共五个要素组成的组合体。
威客模式提出的互联网新定义与中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先生提出的“人机结合,以人为主“的理念也是一脉相承的。
威客地图witmap是威客模式发展过程中本文作者提出的互联网新应用,我们在上文曾 经提到“威客模式网站聚合回答者的专业特长信息,提问者可以通过威客模式网站直接找到合适的回答者”,这个应用被刘锋命名为威客地图(witmap)。
定义2:威客模式网站聚合注册用户的专业特长信息,智力产品,联系方式,所在区域等信息要素所形成的一个关于人的搜索引擎。
从互联网新定义看,威客地图(witmap)的产生体现了互联网互联人类大脑的观点。 目 前互联网不可能通过物理手段直接将线路和信号接驳到人的大脑中(至少在可预见的相当长的时间内),互联网发展到这一阶段产生的一个解决办法是用大脑映射(brain Mapping)作为缓冲,即将人脑的功能映射到互联网中。威客地图聚合这些大脑映射,同时人类大脑和这些映射之间定期进行信息同步,这两个过程实现了人类大脑的联网。
威客地图中的大脑映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a,个人可共享知识区; b,个人可交易知识区;c,个人问题区;D,个人隐私区,其中a对应了当前互联网上的博客应用,b和c对应了我们提出的威客应用,D对应了电子邮箱的应用。所以大脑映射就是博客,威客和电子邮箱的组合体。威客地图是这些大脑映射的聚合体和总称。
大脑映射区(brain mapping)的公式:
⒈ 大脑映射区(brain mapping)=可共享知识功能区+可交易知识功能区+问题区+个人隐私区;
⒉ 大脑映射区(brain mapping)=博客+威客+电子邮箱;
3. BM=B+W+E (BM=brain mapping,B=blog,W=witkey,E=email)。
互联网进化论是威客模式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成果,从电子公告牌功能的分离到威客地图中大脑映射的产生,威客模式发现互联网的发展并不是无序和杂乱无章的。2007年12月26日,本文作者在的科技频道提出了互联网进化论的观点,并描绘出世界上第一个互联网进化示意图, 定义3:互联网进化论就是指互联网的起源和进化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实现人类大脑的联网,这一目标产生了强大的拉动力,不断引导互联网向前发展。最终实现人类大脑的充分联网。
互联网进化论的重要观点如下:
(1) 互联网的发展是人类进化的一部分:
(2) 互联网进化的力量直接导致了电子公告牌功能的分离和重新组合:
(3) 互联网进化的力量导致大脑映射,威客地图和互联网虚拟大脑神经元的出现:
(4)互联网进化的力量导致互联网虚拟大脑神经链接不断增加,例如网页超级链接,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博客的访问者记录等;
(5) 互联网进化的力量导致无线互联网的出现和互联网与大脑接驳时间的延长;
(6) 互联网进化的力量导致电子邮件,网络游戏,与电子公告牌及其衍生应用逐步融合;
(7) 互联网进化的力量导致互联网从二维世界开始向三维世界发展。
⒈博客与威客模式同起源于BBS,博客的起源是网络日志,更注重于个人情感思想的单向抒发。博客写作的动力主要是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同意自己的观点。
⒉维客(wiki)从编程的角度来看也应属于BBS功能的变形,而且这个变形的功能还是BBS很弱很小的功能。传统上我们在BBS上发帖,只有发帖人和管理员有修改权。而维客模式把这种修改权扩大到所有察看该帖的用户,当然维客(wiki)模式更复杂一些,它加上了历史恢复机制。
维客的问题
无数的互联网用户为维基百科贡献了智力劳动,无私的贡献导致维基的管理者不能随意的用其牟利,这就是维基的困境,虽然维客提出了维基经济学,但由于其没有意识到知识的价值化,所以维基也就没有商品的概念,用经济学描述维基可以看作是一次炒作和混淆视听的行为。到2008年1月9日本文写作时,创始者们仍然没有了解维客wiki的起源和发展方向,这一点需要用威客理论来解答:
维客的前途有两个,最主要的方向仍然应以公益为主,通过调动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完成知识的沉淀和积累,另一个辅助方向是借用威客的经济激励功能鼓励人们参与维基的编写。
⒊威客模式同样起源于BBS。是BBS互动问答功能的变形,它把问题和所有回答者的答案同时展现出来供求助者察看。在实现方式上威客模式比较复杂,它可以借用博客的技术实现方式作为知识库的基础,要借用电子商务的技术实现知识和信息的交易。
4。搜索引擎对互联网中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索引,BBS及其衍生功能为搜索引擎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原料。
1、智力成果标价问题。从互联网的现状看,用户虽然提出大量问题,但为求得这些问题的答案而愿意付出现金的意愿并不高,那些用户愿意支付超过一个货币单位的问题只占总数很小的比例。按照二八原则,只有20%的问题提问者愿意支付超过一个货币单位的价格征求答案。而超过80%的大量问题还需要按互联网原有的方式运转。
2、智力成果的分类问题。由于人类社会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进行详细的分类很难,同时如果分类太细,互联网使用者会感到非常不方便,如果划分太粗会使使用者不容易定位到自己熟悉的领域。这一问题目 前可以通过建立智力成果和各类问题信息索引的方法解决。
3、智力产品的展示和试用问题。智力产品和实物产品在形态上有很大差别,实物产品可以让购买者观看后购买,但智力产品一旦让用户观看后就失去了价值。如果不让用户观看,用户会担心内容有欺诈而不敢购买。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建立用户信用体系的办法解决。
4、智力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智力产品在第一次交易之前知识产权归创作者所有,智力产品具有可多次重复消费的特点。第一次交易后的其他用户购买使用该智力产品时,存在此时智力产品的产权问题。这一点需要威客模式网站制定相关的约定的制度确认智力产品所有权和收益权的归属。
5、威客模式中作弊的问题。威客模式中的作弊形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提问者提出问题后,根据回答者的答案用其他身份登录伪造出一个新答案,然后提问者选择自己的答案进行成交。第二种是提问者提出一个受人关注的问题,自己编制一个质量低下的答案。供大量需求者重复付费查看,这个问题同样需要建立用户的信用体系加以解决。
6、小结。威客模式从第一次提出到本文发表已经经历了两年时间,一方面,我们不断从实践中总结威客模式的定义,概念和公式。另一方面威客模式也正在指导着许多互联网网站从事实际应用工作,产生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并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两年以来,威客模式已经初步构建了一个理论框架,包括威客模式的定义,理论基础,运营流程,应用领域等,但我们认为从威客模式的深度和广度看,已有的理论框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衍生的新领域需要进一步研究。例如威客模式的信用体系建立问题,威客模式的运营流程和实践进一步结合的问题,威客模式中智力产品的定价与交易问题,威客模式的重要产品-威客地图的应用问题。从威客模式衍生出的互联网进化论的理论框架建立问题。我们相信,通过进一步的实践和研究,威客模式还将产生更多的成果,为知识管理在互联网中的应用做出贡献。
威客模式涉及了知识管理的主要流派,尤其是综合流派、行为流派、技术流派、过程流派和知识资产流派。
首先,在威客模式下,每一个人都可以将自己的知识、技能、经验、学术研究成果作为一种无形的知识资本通过网络进行销售,通过威客网站让自己的知识、经验、成果转化为个人的财富,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络来寻求知识索取的帮助。通过威客模式网站,实现了知识供给方和需求方的高效、低成本的知识供需匹配。实现了技术和人的有机结合。这一点与知识管理的行为流派和技术流派的观点有相通之处。
其次,威客模式认为互联网不仅仅是机器的联网,它更是人的联网,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参与互联网中各类问题的解决是威客模式的一大特点。这与知识管理综合流派关于“将信息和人连接起来进行管理“的思想是一致的。
最后,威客模式利用互联网降低知识资本生产的地域成本,交易成本和渠道成本,通过交易加速知识的流动,实现知识的获取,存储,传递和利用。使个人知识的价值和整个社会的知识财富增加。这一点与过程流派和知识资产流派的主要观点是相关联的。
威客版权保护成为制约威客发展的一个重大瓶颈,如何对未中标作品的进行版权保护,如何防止自己的创意被他人窃取,成为众多威客网站及威客们急待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无须登记,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出版与否,作者就享有著作权。
如何确认作品的著作权人,关键是著作权人能提供有效地原创证明,即在作品发布前就为作品的创作时间、作品内容等保留足够且不可否认的证据,以便在证明作品归属或著作权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效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威客的版权保护需要在源头保护,即在发布作品前对作品进行版权保护,为作品的创作时间、作品内容等保留足够且不可否认的证据,通过第三方证明作品存在的时间和内容,从而在出现版权纠纷的时候作为有效的证据。“手握利剑,他人不敢来犯”,拥有权威创作证明,为威客版权保护的关键。
如何获取作品存在的时间和内容权威第三方证明,通过为作品加盖时间戳最为有效。
时间戳由时间戳服务中心产生,时间戳服务中心时间由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授时、守时,我国唯一的法定时间源,确保了时间的权威性;世界公认工业标准的加密技术有效保障作品的在公开前的私密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时间戳可以用来作为法律证据。
威客们为自己的创意作品进行时间戳保护后,可以放心的发布作品,作品发布时可声明作品已受到保护,对企图剽窃、抄袭、侵权的行为已警示和威慑,当侵权情况发生时,通过已申请时间戳的作品及对应的时间戳(有力的法律证据)依法维护权益,对违法行为给予严惩。
通过时间戳保护之后,在网络上所集中的大量威客落榜标,可以再重新利用。由于版权受到保护,可以对它们进行展示和再出售。也许中标就几百块钱,说不定落榜再次中的时候就是几千,一切都有可能。
关于众包
2009年5月美国人撰写的《crowdsourcing》书籍开始在中国推出。无论从提出时间还是理论成熟度,都远远落后于2005年在中国诞生的威客理论。可以做一下对比:
一、美国的众包《crowdsourcing》概念
1、第一次提出时间:2006年7月《连线》杂志记者jeff howe首次推出众包概念。
2、核心思想:jeff howe在维基百科上为众包下了一个定义:众包指的是一个公司或机构把过去由员工执行的工作任务,以自由自愿的形式外包给非特定的(而且通常是大型的)大众网络的做法。众包的任务通常是由个人来承担,但如果涉及到需要多人协作完成的任务,也有可能以依靠开源的个体生产的形式出现。
3、理论体系形成时间:2009年3月出版《crowdsourcing》
5、媒体报道:从2006年6月起,包括《连线》,纽约时报,英国经济学人等多家西方媒体对众包《crowdsourcing》进行报道,jeff howe在众包开通的主题博客上与读者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6、商业应用:到2009年,众包《crowdsourcing》依然没有提出明确的商业模型。
二、中国的威客理论
1、第一次提出时间:2005年7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网站bbs,2005年12月刘锋的新浪博客
2、核心思想:人的知识,智慧,经验,技能通过互联网转换成实际收益的互联网新模式。主要应用包括解决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等领域的问题。人类的知识和智慧将会因为互联网而被无限放大和传播,并创造出令人惊讶的社会财富。
3、理论体系形成时间:2006年3月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毕业论文“威客地商业模式分析”,2007年12月国际国际知识与系统科学学会英文期刊iskss上发表学术论文“威客模式在中国“,详细阐述了威客理论的起源,规律和发展。
4、媒体报道:2005年11月 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次报道了威客概念,在此后的四年里,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英国经济学人,德国明星周刊,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韩国民族日报等数百家媒体对威客概念进行了报道,2007年5月威客进入高考试题,2007年9月进入教育部颁布的新汉语词汇。
三、众包概念缺陷
从中国提出的威客理论看,美国的众包概念依然很不成熟。
第一,美国的众包概念不了解自己的起源,威客理论指出,这个领域起源于bbs的互动问答功能。
第二,美国的众包概念没有认识到互联网的知识智慧是值钱的,威客理论指出,只有承认人们的知识和智慧的价值性,才能鼓励他们积极地参与到问题的解决中去。
第三,美国的众包概念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型,威客理论提出,用悬赏模式应对低端任务,用招标模式应对中高端任务,为每个威客开辟个人空间进行能力展示和智力作品买卖,对每个任务发布者和威客进行信用评级,开发自己的支付宝进行支付保护。
区别
从概念上来说,威客的覆盖面要广于众包。
威客是指通过互联网将自身技术或能力转化为财富的人群,而众包则强调与其他资源的合作。
渠道上:众包主要通过网络;威客不局限于网络,同样依靠人脉关系。
业务上:众包主要是以设计、文案为主的单一服务,可以自行完成;威客册重于较为复杂较为综合的服务,一般需要一家或者几家公司的合作完成。
服务上:众包是自行完成服务,很少与其他商家或个人进行合作;威客的服务完全不受约束,可完全转交他人完成,也可自己完成一部分,由其他合作商完成其他部分。
流程上:众包较为简单快捷,通常可以实现直接支付;威客的流程较为复杂,需要签订商业合同,但更为严谨,资金风险较小。
周期上:众包较短,基本在一个月内可以完成;威客较长,有时需要为期一年或数年。
金额上:众包的业务标的通常较小,且一次性交付;威客的业务标的较大,弹性空间也较大,通常按流程按阶段支付。
简而言之,众包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较为快捷、便宜的完成单一服务,而威客在B2B及一些综合服务上更具有优势。二者实际上较为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