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奥维尔·道格拉斯

更新时间:2024-10-21 17:35

威廉·奥维尔·道格拉斯(William Orville Douglas,1898年10月16日—1980年1月19日),曾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一职长达36年又209天(1939年4月15日—1975年11月12日)。他是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任职时间最长的大法官,《时代周刊》在1975年称道格拉斯是最高法院中最坚定和最教条主义支持公民权利的自由派大法官,是沃伦法院的重要成员。

人物生平

威廉·奥维尔·道格拉斯是一个牧师的儿子,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在华盛顿州亚基马市长大,生活非常贫困,道格拉斯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为了恢复腿上的肌肉,他经常花几个小时去爬山,这使他终生热爱野外活动。1920年,他从华盛顿州惠特曼大学毕业,1925年又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道格拉斯一生有四段婚姻,前三次都以离婚告终,他和第一个妻子生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道格拉斯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时成绩属班上前几名,很快就就在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之后再耶鲁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1936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委派道格拉斯在证券交易委员会当主席,1940年,又提名他他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当时他只有40岁。

道格拉斯贫穷的童年生活使他特别关心那些因贫困或属于少数民族而被其他人虐待的人们,以及那些认为自己和社会上大多数人不同的人们。道格拉斯在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时,在扩大有关言论、宗教信仰、消除歧视和罪犯辩护等权利方面做出了很多贡献。

道格拉斯是一个极端独立自主的人,他从不逃避争论。道格拉斯经常因支持个人权利而反对扩大政府权利而受到国会议员的指责。他个人也因为三次离婚案和最终娶了一个比他小40岁的女人而受到谴责。1970年众议院少数党领袖福特曾对道格拉斯提出弹劾案,福特称道格拉斯在新出版的著作中,支持嬉皮士革命,背离了传统的政治思考与行为。但在众议院以压倒性否决。1975年,道格拉斯因中风而不良于行,曾被多名好友劝说辞去大法官一职,但道格拉斯坚持不肯辞职,直到民主党上台来任命他的继任者。在支撑多月后,向老对手的杰拉尔德·鲁道夫·福特总统提交辞请。他的大法官位置由约翰·保罗·史蒂文斯继任。5年后,道格拉斯逝世,终年81岁。

人物成就

道格拉斯是一个多产的作家,他对最高法院的案例进行评论的同时,还写了很多书。当道格拉斯不同意最高法院多数法官所作出的决定时,他会将自己的不同意见和观点表达出来。他的许多有名的司法观点为新的权利做出解释。例如,在1963年的《道格拉斯诉加利福尼亚》中,道格拉斯的观点认为,被判有罪的穷人如果不服判决寻求上诉,有权要求政府为其提供律师。在最有名,也最有争议的《格里斯沃尔德诉康乃狄克州》中,道格拉斯的观点,为宪法保护隐私权做出了解释,尽管宪法中并没有出现隐私这个词。这项权利被用来保护个人在做出关于婚姻,家庭和诸如流产等充满争议的决定时不受政府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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