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6 15:45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9号)和《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0〕2号),设立威海市卫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将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
(三)增加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四)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及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职责。
(五)加强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的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相关的规范性草案;依法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市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三)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负责推进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四)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制定全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医药科研攻关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六)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对外援助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
(九)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全市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拟订全市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监管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免疫规划、政策,拟订实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十四)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办、信息、信访、档案、机要、调研、安全保密、新闻宣传、安全生产、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外事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的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行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规划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相关预算管理单位的财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监管工作;提出市级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建议;承担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指导基层卫生体系建设。
(四)医政科(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牌子;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与其合署)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划、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制度的实施和监管;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拟订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医药科研攻关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政府及民间医疗卫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国家和全省基本药物目录并监督指导。
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拟订有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拟订社区卫生服务相关规划、政策和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母婴保健服务机构、专项技术和执业人员的准入;监督指导《母婴保健法》、《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拟订健康教育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挂市干部保健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中医医、教、研和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疗保健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干部保健对象及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干部保健工作。
(六)疾病控制科(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卫生应急办公室〈挂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与其合署)
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政策;拟订全市重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上级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承担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有关工作;承担地方病防治、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有关工作。
拟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有关工作。
(七)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科
依法参与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监管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等。
威海市传染病医院
威海市文登中心医院 三级乙等医院
局长、党委书记王大虎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
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房敏敬同志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协助王大虎同志负责局日常工作。分管疾控科、卫生监督所。
副局长、党委委员鞠立民同志负责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卫生应急、干部保健工作。分管医政科、应急办。
副局长、党委委员李丽同志负责政工、纪检和行风建设、信息化工作,协助王大虎同志分管人事。分管政工科、信息中心。
副局长、党委委员樊凯敏同志负责办公室工作、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和医改工作。分管办公室、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副局长徐伟同志分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副调研员、党委委员王祖胜同志分管财务科,协助王大虎同志分管财务工作。
中医保健办主任、党委委员刘新波同志负责中医药工作,协助鞠立民同志分管干部保健。
直属单位共有12个,分别为:威海市立医院、威海市文登中心医院、威海市中医院、威海市妇女儿童医院、威海市传染病医院、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威海市市级机关卫生所、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威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威海市卫生学校、威海市卫生职工进修学校、威海市中心血站。
威海市立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各种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和疑难病诊治医疗工作,提供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康复和卫生咨询等服务。
威海市文登中心医院: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各种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和疑难病诊治医疗工作,同时担负着当地的传染病防治、预防保健、卫生宣教和急诊急救工作。
威海市中医院:开展中医特色服务,发挥中西医结合的优势,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和疑难病诊治医疗工作,提供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卫生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威海市妇女儿童医院:以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为特色,同时开展其它临床专业各种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和疑难病症的诊治工作;承担全市职业病诊治工作,开展医学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卫生宣教和急诊急救等工作。
威海市传染病医院:市区内收治传染性疾病的唯一定点医院,担负着全市传染性疾病的检查、治疗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着市区内所有从事食品、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和药品生产经营及在公共场所直接为客人服务人员的健康查体工作。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承担着全市精神心理卫生预防、治疗和保健工作, 开展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和疑难病诊治医疗工作;承担社区卫生、预防保健、急诊急救等工作。
威海市市级机关卫生所:负责市机关干部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以及慢性病的保健治疗,提供健康查体、预防保健、卫生咨询、卫生勤务等工作。
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实施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我市疾病预防和控制规划、措施,负责全市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业务考评;承担全市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对全市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应急控制和救灾防病工作,承担全市各类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有关常见病防制工作;承担消毒及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工作;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负责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学检测、评价;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和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威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贯彻卫生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卫生法制与卫生监督综合建设,承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卫生、医疗卫生等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开展预防医学应用研究。
威海市卫生学校:培养中专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威海市卫生职工进修学校:负责全市医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与业务培训;承担威海市医学会、护理学会、中医药学会的日常工作。
威海市中心血站:负责全市采供血的专业机构,开展血液采集、化验、储存等项工作,承担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和应急用血。
青岛市卫生局来我局考察卫生行风建设工作
青岛市卫生局纪委书记李晓方等一行7人来威考察卫生行风建设工作。在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考察组认真听取了我局关于2013年来行风建设工作的情况介绍,之后,环翠区卫生局、威海市立医院、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威海市中医院分管行风工作负责人相继介绍了各自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我市卫生系统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健全行风考核制度体系,优化再造工作流程,强化医疗队伍素质,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有了显著提高。市卫生局连续三年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评为“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
听取介绍后,李晓方书记一行对我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卫生系统在行风建设和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中思路领先、目标明确、基础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表示将借这次学习机会,结合青岛卫生的特点,大力推广威海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青岛卫生行风建设能力。会上,威海卫生局副局长李丽表示,青岛作为山东乃至全国的前沿城市,经济发展速度快,很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值得威海学习和借鉴,也希望通过此次交流,互通有无、取长补短,进一步推进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地址:青岛北路28号卫生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