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4-08-31 11:46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是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县交通运输政策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承担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规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公路、水路规费和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八)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交通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切实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理念,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深化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推进交通运输审批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督办、提案议案办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工作,承担目标绩效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交通史志(年鉴组稿)编发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内部审计、网络舆情,协调处理来信来访、信访案件。负责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机关后勤、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公务用车、义务献血、艾滋病防治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干部,教育管理干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知识分子、民族宗教、统战、台(侨)属、双拥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学习和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工作。

2.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管理、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和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担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统筹本系统、本部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流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及数据统计、平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县本级交通运输政务窗口的管理工作。

3.综合规划股。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开展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参与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行业审查工作。负责区域合作综合协调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和成果鉴定、评审、推广、交流工作。

4.建设管理股(项目推进股、威远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威远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及养护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的建设组织、工程进度、工程造价、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行业审查。参与公路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管线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设施许可审查。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审查、备案以及相关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监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养护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的统计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上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招投标、建设环境协调等工作。负责运营高速公路协调并承担收费公路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上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统计上报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组织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交通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铁路、交通、邮电等部门的国防交通工作。

5.运输管理股。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公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港口(码头)和船舶(渔船)检验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等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价格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行业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6.安全环保股(应急办公室)。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工作。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政策和综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客货运输站场、城市公共交通、机动车维修、交通建设和水上交通等安全环保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和综合分析、统计工作。指导本系统防汛减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怖主义相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职业病防治等工作。

7.财务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依法监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由县交通运输局党委按照县委有关规定设置。

(二)下属事业单位

1.威远县养路段。承担我县接受的普通国省道和所有县道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对镇、村公路养护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拟定普通国省道和县道公路的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普通省道和县道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发包工作,对普通国省道和县道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承办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威远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与造价服务中心。按照交通工程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定额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为全县范围内县(区)管养的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农村公路工程、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安保工程、渡改人行桥工程、码头工程等的质量安全工作服务;协助开展农村公路造价服务工作;受理本行政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的社会举报,协助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威远县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公路、车站、检车站、码头等建设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对全县公路、车站、检测站、码头等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负责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进行技术指导服务;负责交通数据信息库建设服务等职责。

4.邮政业安全发展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邮政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服务标准,研究起草本地区邮政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做好向社会提供邮政快递业发展趋势研判、行业生产经营状况分析、行业间融合发展模式研究等服务工作;做好向威远县邮政快递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规解读、项目申报、规范经营、推广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行业交流合作等服务工作;为邮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本地区快递、集邮、邮政用品用具等邮政市场提供服务;为邮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为邮政管理部门开展本地区邮政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提供技术支持和辅助工作,配合做好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负责承办邮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职责分工

(一)综合执法股

负责大队文秘、保密、档案、机要、信访、宣传、扫黑除恶、后勤保障、疫情防控和提(议)案办理等;组织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负责执法装备采购、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执法车辆管理;负责制定大队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各中队配合县级相关部门执法工作;配合局机关纪委对大队股室(中队)的执法行为、执法风纪等实施监督和检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案件管理股

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法文书的发放、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统一处理工作,建立和保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卷宗档案;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抄告和分析;负责重特大执法类案件的组织、讨论;配合做好涉及大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移送、案件公示等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一中队(片区中队)

负责严陵镇(县城大规划区内)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等执法职责;负责花椒坡超限检测站;配合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环保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二中队(片区中队)

负责连界镇、越溪镇、小河镇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等执法职责;负责穿山洞超限检测站;配合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环保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三中队(片区中队)

负责高石镇、龙会镇、东联镇、观英滩镇、山王镇范围内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等执法职责;配合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环保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四中队(片区中队)

负责新场镇、镇西镇、新店镇、向义镇、界牌镇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等执法职责;配合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环保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五中队(科技信息中队)

负责智慧交通建设;负责不停车检测系统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运行及指挥平台交通违法线索和证据移交和数据收集、统计、分析;起草交通运行及指挥平台有关技术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协助指挥长承担交通运行及指挥平台的信息追踪、终端对接、人员调度;负责局(队)机关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六中队(应急处突中队)。

负责配合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环保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负责查处领导交办的重点交通违法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陈  春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叶  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袁  岗   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高学萍   局党组成员、县养路段段长

魏  东   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黎  宜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廖  彬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  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  英   总工程师

宋青林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地址

威远县严陵镇顺城街西段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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