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1 16:08
婚姻登记介绍所是由人力资源部门、婚友社或婚介所组成,是指协助想结婚或结交亲密异性朋友的人达成目的,并赚取服务费用的社团或组织。
在20世纪80年代初,“大龄青年”、“搞对象”就跟时下“上网” 一样是使用频率相当高的词汇,而解决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则几乎是全社会的共识,用“齐抓共管”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1984年,中共中央书记处甚至还专门召开过一次会议讨论30岁以上未婚青年问题,胡耀邦同志和陈云同志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给予应有的关心和重视,各级工会、妇联和共青团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婚姻介绍所正是在当时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新生事物”。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杨大文、民政部原婚姻管理司司长王德意以及归回管理婚姻家庭事务的民政部基层政权司等专家或部门均表示,中国第一家婚姻介绍所很难有定论。一般认为,1982年11月中旬成立的广州市青年婚姻介绍所是第一家。该婚姻介绍所是由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拨专款、配备工作人员,由广州市委筹划创办的一所为未婚青年介绍恋爱对象的常设性服务机构,带有机关性质。介绍所通过设立卡片自由查阅,按对举荐恋爱对象、组织交友结谊觅知音晚会以及郊游等方式为未婚青年牵线搭桥。至1984年6月,先后共撮合了1400多对有情人,成功率达14.4,高居全国婚姻介绍所之首。他们的成功经验曾被《中国青年报》报道过。
1984年6月20日,中国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婚姻介绍所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全国总工会举行。这时,30至40岁的大龄未婚青年北京市有3.4万,广州市有6万,天津市有6.5万。 登记,信函联系,组织各种社交活动,为求偶者提供相识机会和场所等。
1982年11月18日,广州《羊城晚报》的头版刊出报道,“未婚青年盼望已久的广州市青年婚姻介绍所,上午在青年文化宫举行开业典礼,当即有一批男女青年报名。”说它被“盼望已久”,是有原因的。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出现知青返城的高潮,在农村插队的知青回到城里已成了“老青年”。他们在农村插队时无法解决婚姻问题,回城后年龄大了,找对象自然有困难。
“大龄青年”、“搞对象”是使用频率特别高的词汇,而解决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几乎是全社会的共识,会影响到全国的安定团结。
广青婚介执行所长吴沛玲还记得,当时有这么一个说法,对于返城知青,上海注重安置,北京注重工作,广州就是找对象。在给大龄青年找对象方面,广州市有关部门确实下了工夫。
在广州市团委的牵头下,广州市十大工业局团委商定,每个局轮班组织,发起了大大小小的交谊舞、唱歌或郊游活动,给城里的未婚青年提供一个交友平台。
“那个时候,人们热衷参加集体活动,又是组织给安排的,安全有保障”,吴沛玲说,对于大龄青年来讲,参加类似的集体活动是非常时髦的事情。
但十大工业局的团委还有自己的工作,没办法专心来解决“找对象”问题。于是,1982年11月,经广州市编委办财政局人事局联合下文,广州也是国内第一家婚介所———广青婚介成立,由青年文化宫主任兼任所长,隶属广州市团委,由市委、市政府拨专款、配备工作人员。
因为这一点,早期在婚介所登记的未婚青年,大多数是“有事业心、好学上进的‘三好’、‘五好’青年”。
从大众文化的视角观察,改革开放30年的流行史,是一场持续了30年、依然在继续的文化狂欢,我们的笑容和泪水都无保留地献给了它。或许乐在其中,或许精疲力竭,不论你是谁,这30年的大众文化,都不得不与你有关。“改革开放30年流行记录”是凤凰文化为读者带来的又一个惊喜。
1982年:交上五毛钱 大龄青年婚介所里搞对象。上世纪80年代中期,未婚青年在广州市青年婚姻介绍所里咨询查卡。
1984年1月18日,广州99对新人举行集体婚礼,通过广青婚介撮合的有3对。大厅里,坐满了男男女女。就像医院叫号一样,叫到名字的男女青年,害羞地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走进会面室,进行第一次接触。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最先颁布的法律是《婚姻法》。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文化传统里,这似乎也是正常的事情。不过,由于城乡二元化的结构,以及严格的户口制度与国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关系,人员流动相对较少,婚恋交友的范围总是不出生活的圈子。 第一家婚介所的成立,表面上看是政府某个机关出面下文,其实可以从中看出,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知青的返城是一个契机,更重要的是,当时的人口开始流动。人际交往圈子扩大的同时,谈婚论嫁的对象却在减少。人口流动的原因是因为经济开始繁荣、而大家不论时间不够还是精力不足,身边多了很多陌生人,少了很多婚恋的对象。重要的不是大家能够打破面子的约束来婚介所相亲,这个是不用打破的,媒婆这种传统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历史了。而是终于在一个正规的机构里,开始了最传统的活动。机构化应该是一个关键词,至于这是政府机关所主导,还是民间自发成立的,并无关系。
而更重要的是,终于有人从这里意识到,即使是这种最私人、原来意识中最难上得台面的事情,其实一样是可以用来形成一个产业的。要知道,当时“文革”结束不过6年,改革开放不过4年,这种意识能够出现的话,就说明不是一种启蒙后的大彻大悟,而是那种在任何地方都希望创造财富的渴望,已经在心中积存了很久,只是刚刚被释放出来而已。
有人说过,美国人最厉害的地方,就是把什么都做成生意。其实这话不对,是任何事本身就是生意,只是你去不去做的问题。当我们看到一个社会的改变其实是从一桩生意开始的时候,恐怕更能理解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有了如此深刻的变化。
这个行业所带来的,是一系列的发展与观念的进步,这些与经济、眼界的开阔是分不开的。从官方主导的婚介机构发端的民间机构,很快成为取代传统社会关系联系网络的方式。
在大约第一个官方婚介机构开张的15年后,网络开始有了交友的网站,更多的社会关系被重新进行了整合。从那时候开始,一次更深刻的社会关系的鼎革又走了15年,相信任何人都会说,这些年我们的社会更加宽容、更加能接受新的生活方式了。这方面的进步,都是从一个官办的婚介机构开始的。
推动社会进行变革的,永远都是利益。即使当初下文件的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也不妨碍利益的因素在其中起了作用。就像小岗村那十八个分土地的血手印一样,他们也没有想到自己到底是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以至于其影响到前两天刚刚出台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改革的决定。历史就是如此的魅人,如同那些曾经走进婚介所的花样少女一样。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必须具备条件
(1)有挂靠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开具证明。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办公场所2年内不得变更。
(4)有3名以上熟悉婚姻法律、业务知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法人代表应有所在地常住户口。
(5)有符合法律、法规和婚姻管理政策规定的规章制度。
(6)法人代表有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连续3年内无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的证明。
婚姻介绍所的申报审批程序
(1)凡具备上述“七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到当地区、县(市)民政局填写《婚姻介绍单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连同证明材料呈交区、县(市)民政局。
(2)区、县(市)民政局须调查核实后,签署申报意见,并向市民政局写出专题请示,连同证明材料,报市民政局。
(3)市民政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同意成立婚姻介绍所批文和《湖南省国内婚姻介绍单位许可证》,申办人持同意成立婚姻介绍所的批文到经营所在地工商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婚介活动。
3、婚姻介绍服务的对象必须是国内大陆的公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的婚姻介绍业务。对在婚姻介绍活动中弄虚作假,出示假证件,骗取钱财、买卖婚姻、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当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物价、工商、行政管理联合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