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6 17:50
弗兰淇是一个十二岁的女孩,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她和父亲生活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暑假她就和她的表弟约翰·亨利及黑人保姆贝丽尼斯在厨房打桥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聊着相同而不着边际的话题、吃一顿长长的晚餐,或者什么事也不做。而让弗兰淇对生活产生新期待的是她哥哥贾维斯的婚礼——贾维斯和新娘嘉妮丝将在冬山举行的婚礼。弗兰淇不光想着参加婚礼,她更想婚礼后追随哥哥嫂嫂而去,永远离开那个让她感到无聊、孤寂的小镇。事与愿违,婚礼结束后新郎新娘乘车而去,留下疯狂尖叫地、绝望的弗兰淇。于是弗兰淇打算离家出走,但对一个十二岁的女孩来说,当她真正孤身一人站在空荡荡的街道上时,对前途的未知和茫然无措感更让她失落。“世界此时那么遥远,远得让弗兰西丝无从想起”“世界太遥远,她不再有任何办法参与其中”。接着,她父亲通过警察找到了她,把她领回家。
麦卡勒斯亲眼目睹了两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南方的社会变化,敏感地捕捉到南北战争和两次世界大战对美国南方人民身心造成的巨大影响。南北战争虽然废除了等级制度,但黑人和白人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昔日的黑人奴隶变成了管家或厨娘,无法和白人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仍然是南方社会中的“隐身人”。两次世界大战也给南方人民带来了莫大的心理创伤。“为荣耀而战”的“英雄梦”鼓励着一大批人奔赴战场,但是残酷的战争一次又一次地摧残了他们的信念,泯灭了他们的理想。战后归来的他们终日无所事事,空虚度日。人们对现代文明和人性产生了幻灭感,一度陷入了信仰危机。
弗兰淇·亚当斯
弗兰淇,故事的主人公,一个12岁的小女孩。她由于个子高大,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在葡萄架下走来走去,也不能象以前那样再与父亲同床睡觉,失去了孩童的欢乐与依附。又由于穿着举止都男孩子气十足,其他女孩子不愿意和她来往,不准她加入与男生组成派对的俱乐部。因而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在这世上无所归附。……一个孤魂野鬼,惶惶然在门与门之间游荡”。这个介乎成人与孩童之间的非成人非孩童的尴尬年龄和无所归属的孤独感,使她渴望成为某个群体的一员,同时又梦想着远离闷热、沉闷与僵滞的南方小镇,到异国周游世界。然而,整个夏天,她却只能呆在厨房里与黑人厨娘和6岁的表弟玩扑克牌,即使到街上也“不外乎在十文店的柜台前流连,在电影院的前排坐着,或在她父亲的店里闲荡,又或者站在街角瞧大兵”。因此,从她夏天一成不变的行止看,她就和蒙着眼在原地转了一圈又一圈的村骡一样,每一天都与前一天雷同。
虽然从收音机电波的杂乱信号中,弗兰淇捕捉着来自外部世界的零星信息,了解到世界其它地方正处于战争时期,但世界巨大、分裂而飘零,那些地名离她太过遥远,战争也拒绝她的参与。她被世界抛在了一边,她所能感受到的只是炎炎夏日里小镇的僵滞与凝固,“每到下午,世界就如同死去一般,一切都停滞不动”。这种被世界和群体所抛弃的感觉,使她内心极度孤独与烦躁不安,甚至产生了窒息透不过气的感觉,因而她想离开的心一天比一天炽烈,但却“一直拿不定主意到底应该选哪一个地方,单凭一己之力怎样才能去到。因此她就待在家,困在厨房里”。
弗兰淇因即将参加哥哥的婚礼并成为婚礼的成员而获得了一种新的归属感。她天真地以为作为婚礼的一员,可以跟随新婚夫妇一起远走高飞,摆脱疲竭的环境所造成的孤独与役从的状态,彻底从沉闷封闭的生存空间中解脱出来。于是,在这种兴奋的促使之下,她在婚礼的前一天跑遍了整个小镇。她每到一处的眼中所见,详细展现了她所生存的南方小镇的公共空间;而每到一处的心中所感,更为其渴望逃离小镇的强烈愿望提供了支撑。当她来到小镇的中心——主街时,看到白色的银行大厦,占地有四条街区之多的一样的砖墙的商店,宽阔的马路,不紧不慢行驶的汽车,以及远处窗户众多的棉纺厂,都呈现出整洁与规矩的景象,都是按照主导权威的需要被规划出来的。体现着主导权威对社会和自然的有力控制。置身于这种严谨、讲究的街道中,她感受到一种机械与冷冰冰的气息,只能像初次到访的游客那样沉默地穿过街道,由体验空间转变为被动的观望空间。当继续穿越小镇的其它空间时,无论是在小镇里的高尚地段,还是穿越工厂区的穷街陋巷,她都急切地向路人讲述自己的计划,但遭受的却是别人的冷淡回应。
旅行没有实现她的想象预期,婚礼则更像一场梦,一切都发生在她无能为力的世界里。婚礼上的每个人都亲切地和她说话,但都用大人对孩子说话的口气,都将她当成孩子来对待。她多次寻找机会想说出她的计划,甚至抱住汽车的方向盘不放,但这一切都被看作是孩子们的任性,她最终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新婚夫妇离她而去,先前的梦想全部破灭。在不能僭越的蜜月旅行的二人规则面前,她再次遭到“我们”的抛弃。失望之余,她拿着父亲的钱包与手枪连夜逃出家门,提着箱子疯狂地跑到了车站,想搭乘过路的货运列车离开小镇,但冷清的车站与规矩的铁轨使她感到茫然失措,最终只能无所适从地在大街上游荡流浪。后来,她因不堪忍受垃圾桶的味道走进了“蓝月亮”,由警察发现被父亲领回家中。
贝丽尼斯·萨迪·布朗
贝丽尼斯,弗兰淇家的黑人厨娘。她没有家庭,除了一个寄养兄弟。虽然她结过四次婚,可是她只爱她的第一任丈夫。就像弗兰淇一样,她也生活在一个有限的一成不变的天地中,被拘束于亚当斯的厨房里,过着波澜不惊的日子。虽然贝丽尼斯年长成熟很多,在生活中确实给了弗兰淇很多的母亲式的关怀和意见,然而她生活的年代和他们之间的种族背景差异使他无法跟上时代变换的步伐,她隐忍地接受着白人世界中黑人被歧视和操控的命运,悲观地生活着,这都使得她没有能力或是无暇充分地顾及一个小女孩内心世界的变化与骚动以及她对生活的积极探寻。贝丽尼斯陷入了过去,踯躅不前。犹豫不决。而弗兰淇则期待未来、变化与成长,因此她们之间的关系终将走入尽头。夏天结束了,弗兰淇和父亲搬了家,贝丽尼斯也辞掉了工作。
约翰·亨利
约翰·亨利,弗兰淇的表弟。他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似乎无所不知:他告诉弗兰淇,她是一个怪胎,就像针头、侏儒、鳄鱼男孩——和所有杂耍团里的怪物一样。他让弗兰淇害怕地意识到她有可能成为一个“怪胎”。约翰在厨房画了许多奇怪的无人能理解的图画,弗兰淇则花费大部分时间盯着这些画,然后在墙上的镜中反思自己。在一个明朗的秋日,约翰·亨利因脑膜炎去世了。
《婚礼的成员》是一部成熟的成长小说,它深入探索了少年的心理和思想,展示了一个敏感的青春期女孩独特的内心世界和怪诞复杂的幻想。
在弗兰淇的成长过程中,缺乏给她无私的爱和帮助的引路人。在小说中,母亲的缺失使弗兰淇失去了最重要和最理想的引路人,同时由于畸形的身高和古怪的性格,她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甚至没有默契的朋友。成长中引路人的缺失直接导致爱的缺失,这也是弗兰淇在成长过程中感到困惑和迷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弗兰淇的妈妈在生她的时候因为难产而过世了。弗兰淇的爸爸罗伊·昆西·亚当斯是小镇上的一个珠宝商。他是一个鳏夫,“有时候,特别是一大早,不论她说什么话,或者有什么新提议,他都听不见。”父亲虽然也是爱弗兰淇的,但是沉默寡言的他不能适时地向弗兰淇表达他的爱,忙碌的他也无法给弗兰淇适当的监管。在成长中,弗兰淇与父亲的这种关系可被称为父母与子女的“过度分离”。过度分离将导致孩子内心深处的感情隔绝,在对成人世界陌生和不解之际便会畏惧或是激烈地反抗成长。弗兰淇没有得到无私的母爱,缺少来自家庭的监督,因此她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
贝丽尼斯扮演着弗兰淇妈妈的角色,她尽心尽力照顾着弗兰淇的三餐起居。弗兰淇的大部分时间都和贝丽尼斯在一起,贝丽尼斯也给弗兰淇很多意见和引导,但是即便这样,文中的很多细节还是表明贝丽尼斯并不能真正地代替母亲,她也不是一个理想的引路人。弗兰淇是一个假小子,她内心的渴望是可以像个男孩子一样地生活。贝利尼斯完全漠视她的渴望,给了她很多如何成为南方淑女的建议。弗兰淇向她诉说她对婚礼和外面世界的渴望,可是“与弗·洁丝敏(弗兰淇的第二个名字)所料不差分毫,贝丽尼斯就是这样拒绝理解。”贝丽尼斯告诉弗兰淇,“你要打扮得漂漂亮亮,讲话要温柔,做事要乖巧。”贝丽尼斯想通过教育使弗兰淇成为一个可以被主流社会接纳的女孩,可是她的这种教育明显地是以抹杀弗兰淇的个性为目的的。
和很多青少年不一样,“这个夏天,弗兰淇已经离群很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在这世上无所依附。”弗兰淇没有朋友,她每天跟贝丽尼斯还有约翰呆在一起,“他们三个坐在厨房的餐桌边,把同样的话说上一边又一遍。”在12岁那一年,她身高超出同龄女孩一大截,这使她既害怕又自卑,也妨碍她去结交新的朋友。同时,她的假小子特征使她并不能与当时南方主流社会所推崇的“南方淑女们”成为朋友。在这些淑女当中,她成为一个异类。朋友的缺失也让她感到孤独和没有归属感。
弗兰淇意识到作为女孩地位的低下,她做出种种反抗,试着要超越自己的性别。她一心一意想要像个男孩子一样地生活、工作和学习,可是受到她自身性别的限制和来自外界的压力,她的种种反抗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弗兰淇是个假小子,这是她性别反抗的第一个主要表现。她拥有一个男孩的名字。“她的双肩很窄,两腿太长,穿着一条蓝色运动短裤,一件BVD汗衫,赤着脚。她的头发剪得像男孩子,剪了没多久,短得还未两边分开。”除了装扮像男孩子外,她的内心更渴望自己能像个男孩子一样地生活和工作。“她想当男孩,做一个海军陆战队员投身战争。她想象着驾驶飞机以英勇表现获得金质勋章。”她梦想着外面的世界,想要远走高飞。
弗兰淇性别反抗的第二个表现是她对于性别转变的幻想。弗兰淇热衷于扮演成别人的游戏。“她走遍全镇——穿过北边有草坪的住宅区,还有简陋的工厂区,以及黑人聚居的苏格维尔——头戴墨西哥草帽,脚蹬高统绑带皮靴,腰上系着牛仔用的绳索,到处假装墨西哥人。”从她的游戏中可以看出,她装扮的是一个墨西哥牛仔,她希望自己是一个帅气的男人。在和贝丽尼斯关于性别转变的讨论中,她“计划人们可以随时来来回回地从男孩变为女孩,随他们怎么变,只要他喜欢并且愿意。”
弗兰淇的性别反抗失败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她对淑女服饰的模仿。弗兰淇喜欢假小子的打扮,表面看来,她似乎不屑于一切跟女孩相关的衣着装扮,但是,在决定要参加哥哥的婚礼时,她还是上街给自己买了一件橙红色的晚装和丝袜。不管弗兰淇内心有多么憎恨这种装扮,为了讨得别人的欢心,她妥协了。第二,她闯荡世界梦想的彻底破灭。弗兰淇一心一意想要闯荡世界,可是“当她孤身一人站在空荡荡的夜街上,才猛然发现自己茫然无措。”此刻,她也意识到作为一名女孩子,她是不会被这个社会所接纳的。她希望自己是个男孩,“她要扮成男孩,谎报年龄和姓名参加海军。”弗兰淇感到焦虑和恐慌,而真正让她感到恐慌的是“自己的能力和身份,她还没有找到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的位置。”她克服不了一个人闯荡世界的孤单和恐惧,最后弗兰淇还是回了家。
总之,在学习接受自己性别的过程中,弗兰淇经历了反抗到顺从的过程。她曾经自由定义并创造的那个自我被抹杀了,所以弗兰淇这一阶段的成长亦是迷失自我的一段成长。
弗兰淇试图通过追求完美之爱来寻找归属感,试图通过约会来体验成长的乐趣,但都以失败告终。她感到更加迷惘和孤独。弗兰淇和所有处于青春期的女孩一样,对性和爱充满了朦胧的幻想和渴望,但是由于弗兰淇的孤独和本身的古怪性格,她的性与爱的体验与常人不一样,这导致了她追求完美之爱的失败,同时她也经历了一次失败的性经历。
弗兰淇梦想远离自己生活的小镇去参加哥哥的婚礼,同时异想天开地希望可以和哥哥还有他的新娘成为“我们的我”,永远地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婚礼其实是“完美之爱”的象征,它代表了弗兰淇的梦想。每个女孩对爱的追求各不相同,在孤独的弗兰淇眼里,其实爱就是互相拥有,就是一种归属。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爱是自私的,因为爱而有的婚礼也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别人都只是旁观者,婚礼的主角永远只有两个人。但在天真的弗兰淇眼里,爱是可以共享的,它是无私的,所以她也能成为婚礼的一份子,她可以跟哥哥和新娘去新婚旅游,可以成为“我们的我”。少女的天真最终会被经验取代,在这个过程中,少女往往要经历巨大的失落和破灭感。
弗兰淇见到她的哥哥和他的新娘后,“过去的问题再次浮现——她是谁,她在世上会成为什么人,为什么这一刻她会站在这里——当这些问题重现,她不再伤感,也没有苦于无从知晓答案。她终于知道自己是谁,并明白她将去向何方。她爱她的哥哥,还有新娘,而她将是婚礼的成员之一。他们三人将投身于这个世界,他们将永远在一起。”哥哥的婚礼让她看到了希望,她找到了自我。可是,真正的婚礼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婚礼像她能力之外的一场梦,或者像一出并非由她安排的演出,里面没有她的角色。”从婚礼返家后,她试图以离家出走做最后的挣扎,但再一次以被警察带回家结束。“与世隔绝的感觉去而复返,她重新回到夏天的惊怕之中——对婚礼的失算将这种惊怕催生为恐惧。”经历了这场婚礼,弗兰淇并没有如愿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完美之爱”,却又重新陷入了迷惘和孤独的境地。她心无所属、丢失了自我,不知道未来对她意味着什么。
除了追求“完美之爱”的失败外,弗兰淇也经历了一次失败的性经历。这种经历让她更加强烈地意识到女孩的附属地位,而无力改变这种局面的无奈使她对自己的人生更加迷惘。弗兰淇在街上溜达的时候遇到了一名士兵,她跟随士兵来到了他住的“蓝月亮”宾馆。在“蓝月亮”喝啤酒时,她答应了士兵晚上九点钟的约会。晚上的时候,弗兰淇如约来到了“蓝月亮”,但是“当士兵的眼睛盯着她看,带着她中午留意到的那种奇怪的神情”,她很不高兴。这种约会跟她想象中的约会相差甚远。她对性的肤浅认识还不能使她认识到这个士兵“约会”的真正意图,但是,她感觉到了异样。士兵邀请她上楼,虽然“弗·洁丝敏不想上楼,但她不知道该如何谢绝”,房间里的寂静让她戒备和不安,她意识到和士兵的约会其实存在着一种潜在的危险。当“他攫住她的裙子,将吓得发软的她拉着一起倒在床上时,她终于反抗,她无力挣开,但却用尽全力咬了下去,咬到的东西肯定是那疯子士兵的舌头。”“她伸手拿起玻璃水罐,朝他当头砸下。”因为弗兰淇懵懵懂懂意识到女性是两性行为中的受害者,所以她做了如此巨大的反抗。弗兰淇对于约会存有的幻想破灭了。当弗兰淇觉得孤单,想要找一个人跟她一起闯荡天涯时,她想到了那个士兵。“但她想起了旅馆房间里的寂静,还有车库后的下流话——这些零散的回忆在她混沌的意识中拼凑集合,就像探照灯的光柱交汇于夜空的一架飞机,于是电光石火间她有了某种理解,一种冷冰冰的诧异在心里升起。”这种冷冰冰的诧异其实是她对性的最终顿悟。她意识到男女之爱其实就是身体的爱,而这种爱并不是她追求的。
《婚礼的成员》中有着非常出色的描写,不管是景物描写还是心理描写。在描写到夏季的景致及夏季里的一切物品时,都让人身临其境,并能通过这种描写感觉到主人公的心理状态。卡森·麦卡勒斯通过视觉、触觉、味觉、听觉来体现这个南方小镇夏季的闷热、乏味甚至疯狂。室外,是毒辣的烈日和令人窒息的浓绿植物;室内,下午太阳光斜照进厨房,厨房里的每个人都有出着汗的粘腻皮肤,衣服上有汗味,收音机里的声音嘈杂不清。弗兰淇像一只困兽一样围着桌子走来走去,满心期望着一个婚礼能解救她,远离压抑、烦闷、孤寂,在清凉的冬山过“我们”的生活。正是这种无论对室外还是室内的细腻的描写,使读者能理解书中人物在这样一种环境可能会产生的各种看似荒诞又顺理成章的念头。
而对这些略显荒诞的想法,麦卡勒斯赋予了细微的转折和变化。当弗兰淇在婚礼前一天决定向她生活的小镇告别时,她的心理似乎发生了改变,“这一天,从它最初的一刻起,世界好像已经不再与她隔绝,突然之间,她感觉自己被纳入其中”。她走遍小镇,想对全镇所有人述说冬山的婚礼,她也鼓足勇气告诉了镇上的几位认识的不认识的居民,事实是她并没有被纳入世界,只是弗兰淇自己不在乎了,因为这天之后,她想她会拥有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从弗兰淇的有些疯狂的行为中,从她孜孜不倦的述说中,从其他人或善意或冷淡的反应中,读者感受到的还是孤独,虽然有对挣脱孤独的努力,但除了以满不在乎的态度对待,也改变不了现状。
小说中人物的对话也别具特色,虽然很多时候,他们的对话似乎没有主题没有逻辑,但读者能清晰地捕捉到人物的或混沌或冲动或满不在乎或无奈失望的情绪,因为这样的对话很可能是读者在同一心境下日常生活里会脱口而出的。麦卡勒斯描写的就是一种生活状态,压抑的隔绝的无法沟通的生活状态,因为是无法沟通的,所以像弗兰淇与贝丽尼斯的对话,往往没有关联,只是各自试图让对方理解自己的挣扎,最后两种想法背道而驰,对话崩溃。或者是约翰·亨利六岁孩童般的并不清晰的思维和主张。无论如何,这样的生活在各自不同的想法中妥协继续,正如弗兰淇固执己见时,贝丽尼斯会换一个话题。有趣的是这种生活状态由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来体现,那么也就会表现出十二岁女孩的特质,比如爱美,爱幻想,渴望加入女孩的俱乐部等等。在本该只有成长的快乐和烦恼的年纪,弗兰淇更多的时候是带着失望的情绪,对沟通无效的失望,对被忽略的失望,于是才指望幻想改变现状,可惜幻想破灭,弗兰淇不得不重新面对现实。麦卡勒斯笔下年少青春的世界居然也是如此,让人更添无可奈何之感。
《婚礼的成员》被认为是麦卡勒斯最成熟的作品,在20世纪50年代由她本人改编为戏剧,在百老汇连续上演501场,获得巨大成功。
完完全全的成功……一部探索性小说,有关南方小镇上一个有着无限创造性幻想天赋的年轻人的故事。
——《纽约时报》
然而,你越是细读《婚礼的成员》,你越会发现,于我而言,弗兰淇只不过是一个问题的缩影,这与青春期并无多大关系。
——《星期六评论》
卡森·麦卡勒斯(Carson McCullers,1917-1967),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1917年2月19日出生于乔治亚州府哥伦布,是一个珠宝店主的女儿。1937年,嫁给了同乡利夫斯·麦卡勒斯。卡森·麦卡勒斯从5岁开始学习钢琴,15岁时从父亲处得到一台打字机,立志成为作家。17岁去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文学创作,19岁开始构思,22岁完成《心是孤独的猎手》的创作。1967年9月29日麦卡勒斯在纽约去世,时年50岁。卡森·麦卡勒斯主要作品有《心是孤独的猎手》、《伤心咖啡馆之歌》、《婚礼的成员》、《金色眼睛的映像》、《没有指针的钟》等。其中,《心是孤独的猎手》在美国“现代文库”所评出的“20世纪百佳英文小说”中列第1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