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19:49
“子柳之母死”是出自 战国时代《礼记·檀弓》的典故。
子柳之母死⑴。子硕请具⑵。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子母⑶。”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子母⑷,以葬其母也?不可。”即葬。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⑸。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⑹,请班诸兄弟之贫者⑺。”
⑴子柳:鲁国人。
⑵子硕(shi):子柳的弟弟。具;备办。这里指备办丧葬的器用。
⑶粥(yU):同“鬻”,卖 庶弟:父亲的妾所生的年幼的儿子。
⑷如之何:怎么。其:语气助词,没有实义。
⑸赙(fU)布:送给丧家助葬的钱帛。
⑹家:意思是充作家用。
⑺班:分发。诸:之于,给……。之:代同,指剩下的钱帛。
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子硕(子柳之弟)请求备办丧葬的器用。子柳说:“你用什么来备办呢?”子硕回答道:“可以把父亲的妾所生的年幼的儿子的母亲(即妾)卖了。”子柳说:“怎么可以卖掉别人的母亲,用得来的钱安葬自己的母亲呢?不行。”安葬之后,子硕想用别人送来助葬剩下的钱帛备办祭祀器物。 子柳说:“不能这样。我听说,君子不借丧葬之事来获得利益,还是把剩下的钱帛分发给贫穷的兄弟们吧。”
借机发财,是势利之人的心态。只要机会出现,有利可图,便会削尖脑袋往里钻,管他正当不正当、仁义不仁义,绝不会放过任何一点借机发财的时机。
那么,君子就不爱财了?非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就是说,君子和小人都爱财,这大概是人的天性。但是,君子和小人的分野在于:一个取财有道,一个取财无道;一个是正当的,一个是不义的。这个差别虽然不能说是天壤之别,却也是原则的差别。
君子既要顾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别人的利益,凭自己的正当劳动获取理应得到的财物,比如孔子收取学生的“束修”(干肉)。小人则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发不义之财是常事,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也不少见。 记住这个原则差别,约束自己非份的发财欲望,肯定会使自己变得好起来。
《子柳之母死》出自《礼记》
《礼记》,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书籍。该书编定是西汉礼学家戴德和他的侄子戴圣。戴德选编的八十五篇本叫《大戴礼记》,在后来的流传过程中若断若续,到唐代只剩下了三十九篇。戴圣选编的四十九篇本叫《小戴礼记》,即我们今天见到的《礼记》。这两种书各有侧重和取舍,各有特色。东汉末年,著名学者郑玄为《小戴礼记》作了出色的注解,后来这个本子便盛行不衰,并由解说经文的著作逐渐成为经典,到唐代被列为“九经”之一,到宋代被列入‘十三经”之中,为士者必读之书。
《礼记》的内容主要是记载和论述先秦的礼制、礼仪,解释仪礼,记录孔子和弟子等的问答,记述修身作人的准则。实际上,这部九万字左右的著作内容广博,门类杂多,涉及到政治、法律、道德、哲学、历史、祭祀、文艺、日常生活、历法、地理等诸多方面,几乎包罗万象,集中体现了先秦儒家的政治、哲学和伦理思想,是研究先秦社会的重要资料。
《礼记》全书用记叙文形式写成,一些篇章具有相当的文学价值。有的用短小的生动故事表明某一道理,有的气势磅礴、结构谨严,有的言简意赅、意味隽永,有的擅长心理描写和刻画,书中还收有大量富有哲理的格言、警句,精辟而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