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0 20:17
存货质押贷款是指融资企业将自有或者第三人(经有权人同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库存货物(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存入物流机构仓库中,并以物流机构出具的仓单或直接利用存货为质押标的,从金融机构取得融资的活动,物流机构在质押期间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并承担质押物短少、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存货质押贷款主要包括就地仓储融资、信托收据融资和质押单存货融资三种形式。
一是就地仓储融资。
银行根据协定雇用第三方(通常称为就地仓储公司)充当存货控制人(银行)的代理人来管理存货。
二是信托收据融资。
借款人将货物存入公开仓库,或就地保存但无需第三者参与货物保管,当货物销售后,借款人当天应将销售收入转到贷款者账户。
三是质押单存货融资。
是近年来国外银行普遍开展的存货质押贷款业务。质押单是一个由第三方定期签发给贷款银行的文书,在这个文书上,第三方保证作为贷款质押品的存贷数量的存在。实际上,第三方的此种业务替代了银行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监管。
主要为各类金属、建材、家电、矿产品、纸品、纺织品、烟酒、农产品、冷冻水产品、汽车与机电产品等数百类库存货物,涵盖库存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
具有一定库存货物的生产、加工、贸易型中小企业。
杭州A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需要一笔700万元的流动资金,但提供不了不动产作抵押,经人推荐找到银货通在线。银货通在线帮助其将1100万库存货物盘活,该批货物质押给杭州本地某商业银行,由与银货通建立合作关系的某物流公司对货物进行监管。A企业有新的货物不断入库,库存相比金融机构确定的最低质押线有余量时,A公司可以自由提取余量货物;在库存货物较紧却又要出库时,A公司向银行支付一部分保证金,同样能便捷地提取相应价值的货物,贷款、经营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