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4 19:07
孙付春,男,汉族,1975年4月生,山东莱阳人,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入伍 ,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历任山东省莱阳市穴坊镇经委干部,莱阳市穴坊镇政府文书、团委书记,莱阳市委宣传部科员,莱阳市万第镇党委副书记(挂职),莱阳市万第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共青团莱阳市委书记,莱阳市姜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莱阳市姜疃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烟台市莱山区委常委,烟台市莱山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莱州市委常委,莱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招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党组书记,烟台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等职;
2021年08月,任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3年08月,任山东高速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24年10月,任辽宁省本溪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4年10月29日,本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孙付春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本溪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2024年11月,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公司原总经理孙付春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