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维本

更新时间:2020-12-22 12:09

孙维本(1928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18日),男,汉族,辽宁盖州人,194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高中文化。曾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人物履历

1946.05——1946.10,绥化张维乡农会干事;

1946.10——1947.10,绥化企业公司财务股会计;

1947.10——1948.11,海伦商业局会计;

1948.11——1949.03,绥化供销社会计;

1949.03——1950.06,绥化企业公司会计;

1951.03——1961.01,中共辽宁省沈阳市委组织部科员、科长;

1961.01——1965.07,中共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

1965.07——1967.03,中共辽宁省开原县委书记;

1967.03——1970.05,“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下放“五七”干校劳动;

1970.05——1974.04,中共辽宁省法库县委副书记;

1974.04——1976.02,中共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

1976.02——1982.03,中共辽宁省铁岭地委副书记、书记;

1982.03——1985.10,中共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辽宁省委副书记;

1985.10——1988.01,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

1988.01——1994.04,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4.04——1998.01,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9年1月离休。

中共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1985年增选为中央委员),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八大、十九大代表,第五届至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逝世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黑龙江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孙维本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0年12月18日4时01分在哈尔滨逝世,享年92岁。

2020年12月20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黑龙江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孙维本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哈尔滨天河园殡仪馆举行。

人物评价

孙维本同志始终将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作为毕生追求。他对党忠诚,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为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忘我工作,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孙维本同志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善于统筹全局抓大事,有较高的思想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在担任辽宁省委领导期间,分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工作和意识形态等工作,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执行党中央政策,推动辽宁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等领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担任黑龙江省委书记期间,积极贯彻改革开放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认真抓好两个文明建设,提出“五大战略”对策和富省必富基层、资源型城市发展替代产业后续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沿边开放与沿海开放同步推进、南联北开、农村产加销等四个一体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全面搞活流通等经济工作指导思路,提出围绕奔小康加强农村党的建设、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提高领导水平等党建工作指导思路,推动龙江各方面建设实现较快、较大发展。在担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保障和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孙维本同志离休后,曾担任省老科协会长和省关工委主任;曾被党中央选派到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市),参加“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巡视、督查等工作,继续为党的工作和龙江发展建言献策、奉献余热。2019年,孙维本同志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在生病期间,他始终保持乐观情绪,顽强与病魔斗争,直至生命最后一息。

主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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