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妇冢

更新时间:2023-02-23 00:41

孝妇冢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城东外环路旁,是一个高五、六米的坟冢,周长80米,占地近半亩,为汉代墓葬,保存完好。在孝妇冢的墓前有石碑两座,一个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所立,另一个是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

简介

郯城县城东外环路旁,有一个高五、六米的坟冢,周长80米,占地近半亩。这就是保存完好的西汉年间东海孝妇冢。在孝妇冢的墓前有石碑两座,一个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所立,另一个是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

孝妇冢坐落在县城驻地东1公里处路南50米,东距孙葛庄村500米,西距东外环30米。冢高6米,周长80余米,这就是保存完好的西汉年间东海孝妇冢,旁边是她婆婆的坟墓。在孝妇冢的墓前有石碑两座,一座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重修孝妇冢碑,曰:“纯孝也而蒙不孝之株;无罪也而罹有罪之祸,致天悯奇冤,郡遭大旱”。另一座是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上曰:“其孝至于上格天心,下慰舆情,使千百年后沾其德泽”。除了清朝立的两座碑之外,当地政府还在设立了一座碑,上面写着“孝妇冢”三个大字。

解放前,有墓地近六亩,冢前设石桌、石瓶、石香炉等祭祀器物,周围遍植松柏,郁郁葱葱,庄严肃穆。1979年被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东海孝妇的墓与其婆婆的墓合看上去像一个小山坡,山上郁郁葱葱树木繁多,但山坡中央有20多厘米的空地,像一条小道。墓冢附近的村民传说,孝妇被冤杀后,人们把她的尸首安葬在其婆婆的坟墓西侧,谁知一夜之间两个坟墓竟合为一体,成为一个封土高大的墓冢。这条小道并非人为踩踏所致,一年四季寸草不生,当是婆媳俩的坟墓合二为一的痕迹

历史由来

倭寇之患从元末明初就一直存在,以嘉靖年间为烈。是时,东南海疆,警报频传,千里海防,处处告急。残暴的日本武装海盗集团,对中国沿海许多村落进行烧杀淫掠,造成巨大的浩劫,地处海滨的古同安更是灾难深重。

明代刑部侍郎洪朝选在《瓶台谭侯平寇碑》上,曾记载倭寇劫后的“千里无烟,蒿莱极目”惨状;林希元则有“杀戮同鸡犬,川原污血腥”的诗句,描写倭寇杀人如麻的残忍。鸿渐山的“千人洞”、小嶝的东街窟、大嶝的义井,都流传着同安民众抗击倭寇宁死不屈的故事。

据《同安县志》和东园张氏族谱记载,孝妇冢的来历真是可歌可泣:东园张氏八世张腆(1477-1558),字子昭,号东园,才学过人,擅长和诗,兼识地理,人称东园博士。其母陈氏(1453-1527)是金宅兜人,原配林氏是嘉靖十七年贡生、广东海丰训导林勋之女。明正德九年(1514年)2月21日,倭寇窜犯东园,全村百姓逃匿。这时候,张腆正出外游学,母亲陈氏恰好卧病在床,只有妻子林氏在家护理婆婆。倭寇破门而入,持刀砍向老人,林氏急忙用身体护卫婆婆,自己连中数刀,倒在血泊之中,奄奄一息,气绝之前还泣求倭寇不要杀害婆婆。铁石心肠的倭寇见状,竟然动了恻隐之心,未再继续施暴。事后,幸存的婆婆陈氏感念媳妇孝行,将她的棺材停放在自家厅堂上。直到嘉靖六年(1527年)12月12日老人去世,家人才尊嘱将婆媳两人一起安葬在东园村北,穴名“鹊鸟衔柴”,人称孝妇冢。从此,东园村世代相传着这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听者无不动容。

史料记载

东海孝妇的故事在历史上多次被记载,其最早出现在《汉书·于定国传》。当时并非专门写孝妇,而是写当地的一个叫“于定国”的官员而提及她,在山东郯城县城西1公里处,还存有埋葬于定国的“于公墓”。

根据《汉书·于定国传》的记载,汉朝时,东海有一个孝妇,很早就死了丈夫,没有儿子,但赡养婆婆非常周到。婆婆想让她再嫁,她坚决不肯。婆婆年纪大了,怕拖累媳妇,就上吊自杀了。婆婆的女儿到官府告状,官府拘捕了孝妇并对她用刑,孝妇熬不住,被迫承认自己有罪。当时于定国担任狱吏,认为孝妇赡养婆婆十多年,以孝顺而出名,不会杀人,太守不接受他的意见。孝妇被杀后,郡中大旱,三年没有下过雨。后任太守到任后,于定国说:“孝妇不应被判死刑,前任太守冤杀了她,过失就在这里。”于是太守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墓,在墓前刻石,表彰她的德行,天立即下起雨来,当年获得丰收。

魏晋南北朝时,干宝的《搜神记》完善了东海孝妇的故事。书中补充交待了孝妇名叫周青,同时还叙述了周青将死的一个情节:周青将被处死时,请求用车载着十丈长的竹竿,用来悬挂五色长幡,当众立誓说:“我若有罪,甘愿被处死,血会顺着流下;我若是冤枉而死,血会向上倒流。”行刑后,她的血呈青黄色,沿竹竿上流至顶,又顺旗流下。

孝妇故事不光在民间流传,也受到历代朝廷的重视,甚至六朝南齐在修定刑律时,当时的廷尉孔稚珪给皇帝上表,直接把东海孝妇之事当作典型案例来引用。

尽管孝妇的故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又有“正宗”的孝妇冢,但当地对东海孝妇文化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够,既没设庙,也没有纪念活动,只有一个白血汪的地名带有东海孝妇的影子,但后来却改为城南村了。在清朝时才在孝妇冢的墓前立了石碑。

结构设计

孝妇冢坐南朝北,深15米,宽8米,墓碑由两块长3.2米、高0.9米的长方形条石叠成,中镌“张母陈氏暨妇林氏”字样。二级墓埕的头曲手柱上分镌“后土之神”和“大明嘉靖”,二曲手柱上有明代理学名宦林希元手书“灾祥顺受”和“体魄永绥”题词。每年清明,里人对此墓葬祭扫如仪。

在翔安区新店镇东园村北,有一座迄今保存完好的孝妇冢,它是明代倭寇为患同安的历史罪证,也是闽南妇女传统美德的纪念碑,关汉卿《窦娥冤》的故事在中华大地广为流传。而《窦娥冤》故事的原型就在山东郯城。郯城县城东2.5公里处,有一个高五、六米的坟冢,周长八十米,占地近半亩。这就是西汉年间保存完好的汉东海孝妇冢,在孝妇冢的墓前有石碑两座,一个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所立,另一个是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她的顶端自上而下有一条南北走向的分界线,人们传说这是孝妇和她婆婆的合葬墓。线东侧是她婆婆墓,线西侧是孝妇墓。整个景区规划用地100亩。

旅游开发

景区规划

孝妇冢景区规划、土地和进度随着旅游业的开发已完成对景区的保护规划和总体规划。规划区域内开发用地已获政府批准,项目用地问题基本解决。

区位优势

孝妇冢旅游资源品位较高,社会知名度大,发展旅游业前景广阔,且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高速公路、省道、机场、铁路等交通十分便利,东邻黄金海岸,西望中部腹地。

优惠政策

根据郯城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投资开发建设旅游景区、景点,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土地政策的基础上,县政府设立企业发展扶持基金,提供扶持。

(二)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发放“绿卡”,未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检查、乱罚款和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外来投资企业办理所有项目审批手续,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制度。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期间需缴纳的各种税(费),按有关规定统一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缴纳,各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到企业收取。对因服务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民间传说

孝妇名叫周青,在没嫁过门之前,丈夫就患病不能下地干活,将周青娶过门来料理家务,谁知不到一年的时间丈夫死去,只剩下婆媳二人相依为命。有一天,周青在挖野菜回家的路上捡到一枚铜钱,用这枚铜钱买来二两香油,她将挖来的豆瓣野菜洗净,加上香油后端给了婆婆,谁知婆婆食后在夜间突然死去。周青的小姑子就到县衙告状说是嫂子周青想改嫁有意害死母亲,县令收审了周青。当时狱吏于公曾向县令申诉,说周青是一位贤良孝女,不会害死婆婆,县令不听劝告执意处斩周青。在临斩前孝妇周青向县令诉说无心害死婆婆的冤情,提出了可以验证的三种现象,一是被冤杀后流白血,二是天降雪,三是大旱三年。还恳求死后同婆婆合葬。孝妇周青被斩后果真流白血,下大雪,周青被安葬在婆婆坟墓的西侧,谁知一夜之间两个坟墓合为一体,成为一个封土高大的墓冢。孝妇的冤情感动了上天,果真大旱三年,颗粒无收,县令被罢免。元代大戏曲家关汉卿以汉东海孝妇为原型,改编戏剧《窦娥冤》、《六月雪》。多少年来孝妇周青的故事被当地人们所传颂,白溪(血)汪村更是妇孺皆知。在墓冢的中间仍然保留着一条南北向的分界线,它记载着孝妇周青赡养老人的贤孝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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