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

更新时间:2024-10-14 13:34

孝顺,汉语词语,拼音是xiào shùn,意思是爱敬天下之人﹑顺天下人之心的美好德行。现指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的意志。现多指孝敬的口语。孝顺现在应该理解为,孝敬父母长辈,让孝道一代一代的顺下去。出自《国语·楚语上》。

释义

1.原指爱敬天下之人、顺天下人之心的美好德行。现指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的意志。

2.指以财物贿赂官吏或尊长等。

3.指用其他方式讨好人家。

4.指贿赂官吏或尊长的财物。

5.特指献给皇帝的贡物。

出处

《国语·楚语上》:“勤勉以劝之,孝顺以纳之,忠信以发之,德音以扬之。”

晋 袁宏 《后汉纪·安帝纪上》:“观人之道,幼则观其孝顺而好学,长则观其慈爱而能教。”

《京本通俗小说·志诚张主管》:“这 张主管 是个本分之人,况又是个孝顺的,听见娘说,便不往铺里去。”

老舍 《柳家大院》:“可是,爸爸‘文明’,儿子也自然是要孝顺了,打吧。”

《水浒传》第九四回:“﹝ 何才 ﹞与本州库吏最密,当下探知此事,他便撺掇库吏,把信赏钱大半孝顺州官,其馀侵来入己。”

红楼梦》第十五回:“我想如今 长安 节度 云老爷 和府上相好,怎么求太太和老爷说说,写一封书子,求 云老爷 和那守备说一声,不怕他不依。要是肯行, 张 家那怕倾家孝顺,也是情愿的。”

金瓶梅词话》第七四回:“ 李桂姐 道:‘三位师父宣了这一回卷,也该我唱个曲儿孝顺。’”

二刻拍案惊奇》卷五:“大凡做贼的见了做公的,就是老鼠遇了猫儿,见形便伏;做公的见了做贼的,就是仙鹤遇了蛇洞,闻气即知。所以这两项人每每私自相通,时常要些孝顺,叫做‘打业钱’。”

《明史·李邦华传》:“是时 神宗 好货,中官有所进奉,名为孝顺。疏中刺及之。”

孝敬&孝顺

古讲孝道,并没有说要孝顺。孔子孟子都说要孝,但不一定要顺。该顺则顺,不该顺时就一定不能顺。

《孝经》谏诤章第十五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孔子的弟子曾参孔子:“冒昧的问您下,子女顺从父母就可以说是孝吗?”

孔子立刻回答道:“这是什么话!这是什么话!当父母有不义的地方,就要设法婉转的去劝阻他们,这样才能使他们不会陷入不义之中。如果一味的顺从,使父母陷入不义之中,这样又怎么能够称为孝呢。”

孟子说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孟子并没有说出其他二不孝具体是指什么。后来汉代人赵岐指出:“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屈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其中第一种不孝就是一味的顺从父母的话,陷父母于不义。

对父母尽孝是天经地义的,上到天子,下至平民老百姓都是一样的。同时孔子和孟子都指出要孝但不一定要顺。该顺则顺,不该顺就不顺。

从群经之首《易经》来看,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有顺则有不顺。孔子是非常精通《易经》的,所以当他的弟子曾参问他顺从父母就是孝顺吗?他会很吃惊连说了两个是何言与!至于什么时候该顺,什么时候又不该顺,则可以借助孔子孟子的观点。

因此用孝顺是不是准确有待商榷。是否用孝敬会更好点。

孝的历史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误传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影响最广的,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也就是说,孟子的原话里,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认为最不孝的,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

后来赵岐写了《十三经注》。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翻译成现代文: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

可见赵岐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说孟子没人情。实质上是赵歧的个人理解。而孟子因为赵歧而背负骂名。

虽然孔孟是一道,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即最不孝——“阿谀曲从,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而在孔子时代,孝和忠的表现,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也要认可,不能指出。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都要全盘接受,不得反抗。由此可见,孔子思想对人伦(人权)的压制。从现代的眼光看,儒家对孔子的修正、补充是一种进步。

对于第二条,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如此看来,“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我们可以通过孔、孟儒家思想的发展,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当然,孟子的 《离娄上》也好,孔子的《孝经》也好,其所宣扬的孝道,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要辩证的看待。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1.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但“报恩”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是义务,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报答父母的抚养,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但即使在古代,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而是人伦沦丧。

中国真正的古训,是父慈子孝,也就是父母要慈祥,儿女要孝顺,这是双方的责任。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利了。

2.从全民族素质来看: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 父母只是监护人

应该承认,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看到这样的打骂,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缺乏邻里的监督,家庭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而是一 个 人,不由父母任意处置。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隐私(日记、手机聊天记录等)一样,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而且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权也是非法的。

这种尊重孩子的人权的思想意识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

3.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

在很多人眼中,父母悉心抚养我们,投入了大量精力和期望,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失望,显然是大逆不道的。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自己养的,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孩子是属于自己的“所有物”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的权力。

父母生孩子,是要负责任的。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他们来到这个世界,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父母的责任,就包括无条件接受孩子,除非孩子做了坏事

很多人觉得自己有同性倾向伤害了父母,但是,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也不是犯错的行为。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然而,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而你只有1.55,你父母受歧视,是谁伤害了他们?是偏见与歧视,并不是你。

社会意义

从家庭意义上看,“孝”体现为对父母绝对权威的顺从;从社会意义上看,“孝”即对统治者的敬畏和基于敬畏的绝对服从。表面上看社会小单元的家庭以“孝顺”、“孝敬”为指导思想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

“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知有也”—— 《论语·学而》。即一个人如果能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触犯上级,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不喜欢触犯上级,却喜欢造反的人从来没有。

由于我们家国同构、君父同伦,君为天下父,行孝道就是行忠君之道,正所谓:“孝者,所以事君也”。小孝是敬、顺父母,父母给你建立一种生活方式你若不听从即为不孝;大孝则是忠于主子,对于主子个人意志制定的方针政策及政治体制你若有所叛逆即为“不忠”,对统治者的“不忠”是灭门大罪,株连九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毁伤都是不孝,更何况你自己人头落地,且父母兄弟妻儿子女都要共赴黄泉,此最大不孝也,所以说“孝”的范围比忠大,不仅对父母而言,更重要的是对君父的忠,可见“忠”、“孝”是统一并不矛盾的,为君父利益服务是其共同点。“孝”就是这样完成了从人伦感情出发达到其钳制人民思想和行为的政治目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从保持自己身体完整开始到当官光宗耀祖结束。

中国历来是一个宗族势力强大的宗法专制社会,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维护政治统治,中国的统治者选择了“孝”来作为其主流价值观,所以而历代君王施政都提倡“以孝治天下”。春秋战国儒家便提倡实行“仁政”,主张“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汉代的“察举制”便注重“孝廉”一科,其后的“九品中正制”也有“孝廉”要求,“忠孝”与“孝廉”作为中国政治范畴的重要内涵一直发展传承着。

从我们尚在襁褓到咿呀学语再到长大成人,是父母用他们的爱将我们抚养成人,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父母,付出了他们的时间精力他们的一切,乌鸦尚知反哺

我们可以给父母买套房,或者给老家重新装修来尽孝心,让他们安享晚年,买房或者精装修老房子

孝心最不能等,因为父母正在一天天老去。善待父母,就是善待自己。每个人都终将老去,可是孝道会成为家风代代相传。

二十四孝

孝感动天

,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虞舜,瞽瞍之子。性至孝。父顽,母嚣,弟象傲。舜耕于历山,有象为之耕,鸟为之耘。其孝感如此。帝尧闻之,事以九男,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让焉。

队队春耕象,纷纷耘草禽。嗣尧登宝位,孝感动天心。

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文景之治

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

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曾子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宗圣

周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参尝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望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而归,跪问其故。母曰:“有急客至,吾啮指以悟汝尔。”

母指才方啮,儿心痛不禁。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

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闵子

周闵损,字子骞,早丧母。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妒损,衣以芦花。父令损御车,体寒,失纼。父查知故,欲出后母。损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母闻,悔改。

闵氏有贤郎,何曾怨晚娘。尊前贤母在,三子免风霜。

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汉董永,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及去偿工,途遇一妇,求为永妻。俱至主家,令织缣[音jian]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归至槐阴会所,遂辞永而去。

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织缣偿债主,孝感动苍穹。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扇枕温衾

黄香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汉姜诗,事母至孝;妻庞氏,奉姑尤谨。母性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出汲以奉之;又嗜鱼脍[kuai],夫妇常作;又不能独食,召邻母共食。舍侧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取以供。

舍侧甘泉出,一朝双鲤鱼。子能事其母,妇更孝于姑。

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司马昭

魏王裒,事亲至孝。母存日,性怕雷,既卒,殡葬于山林。每遇风雨,闻阿香响震之声,即奔至墓所,拜跪泣告曰:“裒在此,母亲勿俱。” 慈母怕闻雷,冰魂宿夜台。阿香时一震,到墓绕千回。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曾祖母

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恣蚊饱血

晋吴猛,年八岁,事亲至孝。家贫,榻无帷帐,每夏夜,蚊多攒肤。恣渠膏血之饱,虽多,不驱之,恐去己而噬其亲也。爱亲之心至矣。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夏夜无帷帐,蚊多不敢挥。恣渠膏血饱,免使入亲帏。

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二十四孝之一。

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涤亲溺器

黄庭坚,元符中为太史,性至孝。身虽贵显,奉母尽诚。每夕,亲自为母涤溺器,未尝一刻不供子职。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马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贵显闻天下,平生孝事亲。亲自涤溺器,不用婢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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