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释义最早由美国教育署全国残疾儿童问题咨询委员会于1968年提出,次年收入美国国会颁布的学习障碍儿童教育法令,以后稍经修改,又收入 1975年颁布的《教育所有残疾儿童法令》。1981 年美国听语学会、学习障碍儿童会、学习障碍咨询委员会、沟通障碍儿童司、国际阅读学会、奥顿阅读障碍学会联合发表了新的定义。初步认为由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失常所致。虽然这类障碍可能伴有其他障碍,如感觉缺陷、智力落后、社会适应不良、情感紊乱;或受环境的影响,如文化差异、不适宜或不充分的教育、心理因素等。但学习障碍并非直接由上述情况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