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4 21:23
宁乡县旅游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3、负责政府旅游主导资金统筹管理、使用和旅游项目申报。
4、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协调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对旅游建设项目进行认证、审核和管理。
5、监督检查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协助执法部门对旅游行业进行执法检查;协助上级旅游部门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受理旅游者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规、违法事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6、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7、负责新设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的初审、申报工作;协助上级旅游部门对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等分别进行年检年审和等级复核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信息分析和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工作,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党组书记:何雨春
局长:张超明
副局长:欧朝波 谷超俊
党组成员:周向波(财务联络员)陈湘
办公室:谢佳正(工会组长) 喻波(主任政务联络员)
李霞(副主任) 刘林凤
黄朔
市场营销科:周新湘(科长宣传干事)
行业管理科:李跃红(科长计生专干)邓彪(统计员)
规划产业科:张闽湘(科长政工人事干事)胡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