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6 19:45
宁城县教育局(Ningcheng County Education Bureau)是宁城县人民政府的下属职能机构。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县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协调解决教育工作重大问题。
(二)负责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评估标准,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课程建设,组织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选用审定工作。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
(三)统筹管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民办教育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教育教学工作。参与指导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农牧民教育、终身教育工作。
(四)负责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民族教育发展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民族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五)负责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指导工作。依法对乡镇(街道)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专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测。
(六)负责对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办法。统筹负责教育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对全县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并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七)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全县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招聘、岗位聘任管理、职称评审、教师培训、教师表奖、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九)统筹管理指导全县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十)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和处理、机要保密、文秘档案、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财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老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
党委办公室
贯彻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完成上级有关部门所布置的工作任务;起草、呈报、下发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决议、决定等文件;为基层服务,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作用,搞好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党员管理、党的组织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人事股
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任免和管理;统筹制定全县教育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实施校长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招聘、考录毕业生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员的表奖、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的评定推荐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员调动、工资审核、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以及技术工人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评申报工作。
计财股
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的规划、计划和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县教育专项经费和其它教育经费的管理;对全县教育项目进行管理、检查和指导;负责全县教育收费情况和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及教育系统各单位财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教育局机关财务进行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基础建设和教育装备等的计划、预、决算和指导、监督;负责教育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有关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的监测。
基础教育股
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指导和实施基础教育改革及德育工作与团队工作;制定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和措施;负责中小学校管理,制定学校管理的标准和有关措施;负责全县特殊教育的规划、管理和指导;负责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招生及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及评估指导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负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的使用管理;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导民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并协调全县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落实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办学工作,指导民办教育举办各类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负责职业教育教材和教辅用书的使用、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对职业学校、民办教育、成人教育学校的检查、指导和评估;规划、协调并指导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农牧民文化、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拟定、教学计划的实施、专业课程设置的统筹和学校布局调整指导工作;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的发放和验印工作;负责招生广告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县涉外教育的管理与监督。
民族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有关民族教育的方针政策;协调制定有关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和评估标准。负责民族教育的行政管理、经费使用、师资培训;负责对民族学校学制、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教材、教学大纲的确定和使用的指导;协助计划财务科,负责民族学校的基建项目的确立和落实;负责民族学校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工作。
体卫艺有教育股
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及幼儿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法规文件;规划指导有关体育、卫生、艺术、幼儿及国防教育学科的师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卫生、艺术、幼儿教育科学研究;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课余训练,协调指导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有关工作;组织全县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参加市、区和全国性学生体育与艺术竞赛;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幼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制定改善学生体质的有关措施,对全县学校公共卫生及学生常见病进行监控;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高中学生军训工作。
后勤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县中小学校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制定全县中小学校后勤发展规划,制定学生食堂、宿舍、校园环境与文化建设等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中小学“生产劳动实践基地”和“寄宿制中小学蔬菜基地”建设。组织协调校方责任险的投标、理赔工作和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招生考试办公室
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负责组织全县的大中专的考生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组织高中学业水平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成人考试自学考试、教心学考试、“3+2”五年高职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督导室
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评估地方和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反映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对教育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同级和上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安监办
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指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安全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负责检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妥善处理伤害事故;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监督学校开展安全保安工作;协调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治安协警大队执勤巡逻工作。
关工委
负责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探索总结推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经验,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开展读书征文、知识竞赛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负责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结合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关注“留守儿童”,关心弱势群体,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开展助学、助残、助困等活动;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了解学生的心理、生理发展特征,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指导家长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定期组织家长学校教师培训和专题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家长学校教师的素质、科研能力、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教育系统教职工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教育系统各单位行风建设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职工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督办来信来访及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教育系统各单位的招生、人员调动、职称评聘、基建维修项目、收费、补课办班、教辅资料和社会关注的涉及教育热点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查处违规行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制定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 负责高校学生的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发放、催收、偿还等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助学金、免学费的发放管理、监督及相关月报工作;组织协调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各类学校建立贫困生档案,收集掌握贫困生信息;负责社会团体、个人对全县教育系统资助情况的组织协调及统计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仕人志士、有关部门增加对教育贫困生的资助工作。
审计室
负责全县学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和各项非税收入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负责专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和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学校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学校工作人员执行财经法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
局长:尹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