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更新时间:2023-12-22 09:08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按照《国务院关于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的批复》,试验区的范围为全境。2012年9月12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2012宁洽会暨第三届中阿经贸论坛开幕式上宣布,同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简介

在试验区《规划》审批过程中,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有关部委采取非常举措,打破常规速度,采取传签方式签批文件,中央领导出差到哪,文件就传到哪。银川综保区从启动到审批,仅仅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审批时间之短、速度之快创造了全国之最、历史之最。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

组长:王正伟(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袁家军(自治区党委常委)

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对外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发展相结合,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首,以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夯实对外开放基础为支撑,着力推进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互利共赢;着力发挥比较优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开放的保障能力;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着力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发展的协调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完善区域开放格局探索新路径。

战略定位

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高地

充分发挥中阿经贸论坛平台作用,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先行先试,实行灵活的开放政策,积极探索更加务实的合作方式,全面推进对外经贸文化交流合作,构建西部地区更加开放的经贸合作区域。

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

依托宁东国家级大型煤炭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在深化区域能源开发合作、推进宁东—鄂尔多斯—榆林能源化工“金三角”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境外投资易货贸易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中东、中亚等地区在石油、天然气、煤炭和新能源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建设国家大型综合能源化工生产基地,以及能源化工、新能源开发区域性研发创新平台。

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集聚区

发挥回族自治区独特优势,制定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标准,促进国家标准的形成,促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打造我国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认证、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展示交易和集散中心,形成我国重要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集聚区。

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

依托现有各类产业园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强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集聚,提高区域产业综合竞争力,建设全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开放优势

宁夏是我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回族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穆斯林风俗习惯相近,宗教信仰相同,有较强的民族认同感,民间交往频繁,交流合作源远流长,形成了深厚的传统友谊,近两年国家在宁夏连续举办的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中阿经贸论坛),在我国与阿拉伯国家及世界穆斯林地区的交流合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宁夏地处新亚欧大陆桥国内段的重要位置,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在我国与中东中亚交通联系中具有区位优势。宁夏资源富集,是国家重要的煤电化基地和新能源开发示范区;引黄灌溉便利,农业优势突出;旅游资源特色鲜明,是我国重要旅游目的地,其投资市场、消费市场都在拓展,为经贸合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宁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具有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的良好社会基础。

发展目标

到2015年,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与阿拉伯国家及世界穆斯林地区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全面展开,经贸合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发展活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到2020年,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与阿拉伯国家及世界穆斯林地区经贸文化合作迈上新台阶,在国家向西开放总体战略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提升,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重大意义

坚定不移地实施对外开放战略,扩大向西开放,是保持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平稳增长的重大举措。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搭建向西开放的平台,全面加强我国同阿拉伯国家及世界穆斯林地区的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探索内陆地区开发开放的新路径,在空间上形成沿海、沿边和内陆开放互为依托、相辅相成的战略格局;有利于发挥双方互补优势,拓展我国外需市场新空间;有利于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做出积极贡献;有利于资源型地区转变发展方式,探索可持续发展新模式;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民生改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是我国内陆地区首个也是一个覆盖整个省级区域的试验区,试验区的整体规划于9月10日通过国务院批复,旨在将宁夏打造成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推动深化中国和阿拉伯国家经贸交流、投资合作和友好往来。

政策支持

财税政策

加大对实验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地方标准财政收支缺口。中央财政继续对试验区贫困地区扶贫贷款进行贴息,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贷款给予贴息。

金融政策

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针对区域金融特点推动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落户试验区,鼓励宁夏企业参与国家金融创新试点业务。在试验区探索构建防沙治沙和退耕还林草土地贷款抵押方式。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

土地政策

支持试验区规范开展土地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适当增加试验区建设用地指标。完善土地交易制度,开展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序进行旧城、旧村改造。支持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鼓励建设项目充分利用未利用地。

其他政策

国家对试验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加大对铁路、公路、民航和水利等项目中央投资力度。支持宁夏组建股份制航空公司。将银川列为第五航权试点区域。积极研究便利试验区各类人员出入境措施。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新闻发布会

12月7日上午,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新闻发布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我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晓滨同志,以及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民航局等部门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袁家军同志主持。

我委西部开发司司长秦玉才同志简要介绍了《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国函[2012]130号批复,以下简称《规划》)出台的有关情况。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介绍了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有关情况,并与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市委书记徐广国,自治区副主席李锐,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等回答了中外媒体记者的提问。

今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并批准设立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下一步,我委将尽快牵头建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参加的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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