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7 09:05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管理局是自治区盐业主管部门,规格相当于正处级,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管理工作,归口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公司担负着全区各类盐的供应和消除碘缺乏病的重任,对全区盐业实行人、财、物、储、运、销统一领导垂直管理,隶属中盐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局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开、合署办公。
2009年,全区食盐销售计划完成率103%,实现销售收入12400万元,利税总额1935万元。系统在册职工430人,其中在岗361人;资产总额9506.4万元,负债4119.9万元,所有者权益5386.5万元。
2009年,经自治区疾病控制中心对全区22个县(区)抽样检测,全区碘盐合格率为97.6%,碘盐覆盖率99%,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6.6%,三率”水平均超过国家标准。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全区盐业生产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
(三)按国家计划组织全省盐业生产、分配、调拨运输和销售;
(四)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综合平衡和审查盐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五)依照《盐业管理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六)其他盐业行政管理职权。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负责:审查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批准;食盐生产中添加营养强化剂或药物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管理局负责:食盐定点生产许可审核;食盐准运许可;食盐批发许可;工业盐运输许可;食盐零售许可(各市县盐业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公司(盐业管理局)前身是自治区饮食服务蔬菜公司,成立于1977年,1998年经自治区商务厅批准,更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公司。
1999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宁夏区盐业公司、区盐业管理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开、合署办公”,宁夏盐业实行人、财、物、储、运、销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下设14个盐业公司、18个分局,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食盐专营管理和经销体系。
2000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实施。
2000年停止销售加碘粉碎盐、加碘原盐;2001年全区统一使用500克复合膜小包装,2003年实行产区集中分装,提高了食盐卫生质量;2008年推广纸塑包装精制盐和多品种海藻碘盐,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2006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将宁夏商业(集团)公司整体划转中国盐业总公司;自治区盐业公司也随之上划中国盐业总公司,成为其成员企业。
2009年,宁夏区盐业公司金润实业分公司取得中盐南风化工的“奇强”系列日化洗涤产品在全区的总代理权和宁夏厚生记休闲食品在南部山区的代理权。
盐业公司内设办公室、市场营销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审计部、工会。
盐业管理局内设盐产品质量检测站、盐政办。
下属金润实业分公司、食盐配送中心等。
银川市盐业管理局(辖永宁县盐业管理局、贺兰县盐业管理局)、石嘴山市盐业管理局(辖大武口盐业管理分局、惠农区盐业管理分局)、中卫市盐业管理局(辖中宁县盐业管理局、海原县盐业管理局)、固原市盐业管理局(辖隆德县盐业管理局)、吴忠市盐业管理局(5个地市级分局)。
直管灵武市盐业管理局(辖盐池县盐业管理局)、青铜峡市盐业管理局、平罗县盐业管理局、同心县盐业管理局、西吉县盐业管理局、泾源县盐业管理局、彭阳县盐业管理局。
魏成冰:中盐宁夏商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自治区盐业管理局局长、自治区盐业公司总经理。主持区公司行政、区盐业局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党务工作。
陈艳宁:自治区盐业公司党委书记、自治区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全面主持区公司党务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主管盐政办。
张月兰:自治区盐业公司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负责财务会计方面工作和监察审计工作,分管财务审计部,主管所属企业财务工作。
郭兴祥:自治区盐业公司副总经理兼金润实业分公司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区公司企业管理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主管区公司企业管理和金润分公司工作。
杨开本:自治区盐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分管营销部、质检站,主管全区营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