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12:59
宁德市盐务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化管理,负责全市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福建省盐务局。宁德盐业公司(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分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全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与盐务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8年,宁德市盐业公司共购进各类盐产品47953.77吨,销售各种盐产品46907.99吨。其中,小包装碘盐累计销售9206.58吨,比上年同期减销213.71吨;生产加工盐累计销售37701.41吨,比上年同期增销11854.03吨,其中海带用盐22790.75吨,创历史新高。全年完成销售收入3745万元,完成利税266万元,自然盐占碘盐市场比率由上年37.92%增至57.42%。
2008年,全市盐政共出动590次,计2050人次参加稽查行动,查处盐业违法案件1起,结案1件,查获违法盐产品0.3吨;共走访89个农贸市场、547个村庄、101所学校、126个社区进行市场检查或开展宣传服务活动;根据用户实际用盐情况,有针对性加强监管。。
2007年4月1日,落户于霞浦的闽东食盐配送中心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共投资840万元,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2956㎡,占地面积388㎡;仓库建筑面积4055㎡,占地面积4055㎡;可以储存食盐4000吨。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总部设立综合部、采购部、财务部、市场经营部、盐政稽查大队。
下辖四大片区:蕉城食盐配送站(蕉城区盐务局)、福安食盐配送站(福安市盐务局、柘荣县盐务局、周宁县盐务局、寿宁县盐务局)、福鼎食盐配送站(福鼎市盐务局、霞浦县盐务局)、古田食盐配送站(古田县盐务局、屏南县盐务局),并设盐政一中队、盐政二中队。
陈文国:宁德市盐务局局长、宁德盐业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郑荣生:宁德市盐务局副局长、宁德盐业分公司副经理。
韩怀源:宁德市盐务局副局长、宁德盐业分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