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更新时间:2023-12-24 20:17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是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管理、协调全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建设;指导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的管理工作;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负责区级科学事业费、科技项目经费、技术创新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火炬、星火、攻关、新产品试制等科技开发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指导发展科技服务业。

(四)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推荐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孵化与培育工作;负责区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专利示范企业的认定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受理、评审验收及成果管理。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引进国内外科技成果;组织国内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出口工作;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加强同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组织的联系;引进农业优良品种,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六)负责拟订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工作的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技术市场、技术中介机构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案件,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组织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七)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制订全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管;指导监督本区地震监测预报、应急救助及相关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防震减灾违法案件。

(八)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对全区科技人员的管理、培养、引进与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区,推进各街道(乡镇)、部门、行业的科技进步工作。

(九)协调、组织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开展学术交流,促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

(十)对所属区级学会(协会)及街道(乡镇)科协进行指导;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全区科技政策的制定,推动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十一)开展科技工作者继续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科技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十二)负责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的建设、招商、管理和园区企业的综合孵化、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张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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