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17:05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局级,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的日常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党组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八)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九)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十)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和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送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
(十一)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同、会议纪要、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的审查和清理;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职责,对市政府本级的法律顾问进行日常管理;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参与协调处理市政府依法行政中的重大事项和涉法事务,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十二)负责市政府参事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秘书一处。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负责机要、文电保密、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的印鉴、介绍信。
(二)秘书二处。负责厅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系。负责厅主任办公会议、厅务会议、全体干部大会的会务组织和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组织实施厅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年度工作总结、保密等工作。负责处理厅来电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三)组织人事处。承担厅机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经济建设促进协会办公室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厅党组会议、活动等服务保障工作。
(四)行政处(挂老干部工作处牌子)。负责厅机关、市经济建设促进协会办公室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的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工资关系在市政府办公厅的市级老同志和厅机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经济建设促进协会办公室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机关党委做好离退休支部党建工作。
(五)信息处(挂市政府总值班室牌子)。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编辑,负责采编并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指导全市政务信息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应急值守。承担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六)市政府督查室(挂建议提案处牌子)。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大督查工作,配合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督查任务协调落实。组织开展全市政务督查激励和问责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交办、督办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政府系统督查活动,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
(七)综合调研处。负责起草市长在市政府综合性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等的讲话稿和重要工作汇报材料。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参与全市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有关年鉴条目的撰写。承办办公厅处室课题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研究一处。负责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乡村振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调研和课题研究,提出决策意见建议,起草、修改市政府相关重要文件。组织《政府工作报告》起草、修改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九)研究二处。负责生态建设、文化发展、教育事业、卫生健康、社会治理、社会体制改革、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调研和课题研究,提出决策意见建议,起草、修改市政府相关重要文件。参与研究提出市民生实事项目方案。
(十)综合一处。负责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组织保障工作,承担市政府党组会议、活动等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综合二处。负责常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二)工业科技处。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三)农业农村处。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四)商务涉外处。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五)建设交通处。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六)教卫文体处。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七)流动人口综合协调处。研究起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意见。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组织协调重要项目和重大活动。加强与人口输入地政府交流协作机制建设。负责有关流动人口的数据信息统计和分析报告工作。
(十八)流动人口督查调研处。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课题研究。组织拟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法规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九)政务公开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事宜,组织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评议。指导监督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法治一处。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同、会议纪要、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的审查。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异议审查、评估和清理、修改、废止等工作。
(二十一)法治二处。协调处理市政府依法行政中的重大事项和涉法事务,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处理市政府涉法问题。组织实施厅普法工作。
(二十二)参事联络处。组织参事开展学习、调研、对外交流、统战联谊等工作,负责参事的服务保障工作,编审呈报参事件,提出参事选聘、离任、考评工作建议。
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流动人口综合协调处和流动人口督查调研处承担。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机关、市经济建设促进协会办公室和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朱金茂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王仁元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马建江(试用期一年)、钱鸣燕(试用期一年)
2021年6月,宁波市政府办公厅机关第七党支部被确定为“宁波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