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12:22
宁海县教育局位于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现任党委书记、局长陈开南,主持县教育局党、政全面工作,联系办公室。直属教育中心、教研室、教科室、教育局装备中心、教育服务管理中心、招生自考办、教育工会、退教协会、人民教育基金会、城区教办10个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务及重要事项的组织、督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印章、接待、宣传、舆论引导、档案、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管理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的招聘和调配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务聘任工作;规划、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中小学开办、撤并、变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单位)教职工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考核奖惩等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县学校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牵头承办局机关教育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负责牵头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指导全县教育经费筹措、使用与管理、教育收费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学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学校布局调整、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事宜;负责编制全县学校(单位)建设规划、基建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学校校舍、建筑物以及学校特种设备(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教育协作、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负责装备经费的安排和监管;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经费统计、教育基建统计和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学生助学工作和教育系统政府招投标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协助做好普通中小学等规划、布局、机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的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和图书阅览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法教育、青少年科普、生态绿色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全县范围内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基础教育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成人与职业教育科
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成人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特色学校建设和校企合作等工作;协同做好职业中学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招生工作;负责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校和成人学校的教育工作;按权限做好职业学校与成人教育学校的开办、撤并、变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成人文化基础教育和中、高学历教育的管理;对成人高校(包括电大)、中专自学考试进行指导和管理;牵头协调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
(六)教育督导科
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实施中等及以下教育发展水平、质量和结构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及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对直属学校办学方向、办学质量和效益进行评估和指导;负责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检查验收工作;指导学校创建国家、省、市等级学校和优质教育资源学校以及省、市、县文明单位(学校);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校园安全监督管理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与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应对教育系统内部突发事件的处置;督促学校落实安全稳定防范措施,指导、协助学校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配合公安消防、交警部门做好学校消防、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宁海县教育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二、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负责对镇乡人民政府及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三、统筹安排预算内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管理国(境)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款;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直属学校(单位)和社会力量教育机构的教育经费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和指导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校级领导干部管理,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五、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协助管理系统内各类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中小学(含幼儿园)、成人职业学校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
六、管理、指导全县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证书考试工作。
七、编制地方各类教育事业的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及高校、中专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
八、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九、指导校办产业、学校后勤改革;协调和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书记局长:陈开南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包括在县教育局内。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人员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