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0 09:44
学校创立90余年来,为国家培育各类人才3万多人,毕业学生中有数百人取得博士学位。有近千位学生考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著名大学,有30多名学生考上空军航空大学。高考质量21世纪以来在全市都名列前茅,2007年高考一、二本上线率录取率均居全市首位,2008年、2009年升学人数又有稳步增长,2010年更是达到546人,上线率达50%。特别是2007级、2008级学生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分别以九科一次性合格率95.91%和97.77%的骄人成绩受到湖南省教育厅和益阳市教育局的通报表彰。
2010年获得省示范性中学称号以来,学校朝着打造“高质量、有特色、示范性”的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品牌学校的目标阔步前进。
八十年风雨历程,安化二中为国家培养了一批批优秀人才。现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副校长王赤才,导弹专家李兴泉,地震专家卢造勋,地球物理学专家曾湘山,医学博导李燕茹,南京师大教授、著名诗人吴奔星等党政、军队、科教战线的高级人才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学校坚持“一切为了师生发展”的办学理念,贯彻“三生”(生本、生态、生命)教育思想,以精神文化引领学校内涵发展,以管理文化保障质量稳步提高,以课程文化促进学生素质增长,以发展文化引导学校品牌提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朝着 “高质量、有特色、上品位”的省内一流名校发展目标迈进。
学校现有教学班级54个,在校学生3043人,教师264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正高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98人,一级教师9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6人。
办学理念:一切为了师生发展
校训:严谨 刻苦 求实 创新
校风:科学 民主 开放 和谐
教学:厚德 敬业 博学 善导
学风:励志 勤学 好问 笃行
干部作风:勤政 廉洁 团结 务实
学校全面质量管理模式的第一个特点是“全员管理”——人人都是管理者。在这种管理思想的指导下注重学校发展规划,各部门都视工作为“服务”,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又都是执行者。鼓励教职工和全体学生都 关心学校发展,并参与不同层面的管理。
学校全面质量管理模式的第二个特点是“全面管理”——坚持管理的全面性。重视人际关系的融洽及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着眼于学生未来服务的社会, 确立以办学质量持续提高为核心的管理理念。
学校坚持“一切为了师生发展”的办学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精神文化引领学校内涵发展,以管理文化保障质量稳步提高,以课程文化促进学生素质均衡,以发展文化引导学校品牌提升,在2010年湖南省人民政府组织的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评估中获得专家组的高度赞誉。
学校正朝着打造“高质量、有特色、示范性”的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品牌学校的目标阔步前进。
刘仁先,湖南安化人,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正高级教师。1991年参加工作, 1996年任安化十二中团委书记,2000年调入安化二中, 2007年任教务处副主任,2010年任副校长,2017年任校长。安化县政协常委,湖南省人大代表,湖南省教育学会理事,益阳市教师“高评委”专家组成员。
喻次瑜,安化二中党总支委员、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主管财务后勤等工作。
卢善固,安化二中党总支副书记,中学高级教师。主管党务、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工作。
刘腊生,安化二中党总支委员、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主管德育、安全等工作。
宋卫民,安化二中工会主席,中学高级教师。主管工会、“三协”等工作。
2003年在第26届全国中学运动会上,安化二中冲锋陷阵,共获得21枚金牌,65枚银牌,651枚铜牌,获得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称号。
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篮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学校、湖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湖南省安全文明学校、湖南省青少年科技示范基地、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等100多项各级荣誉称号,被海军工程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985、211高校确认为优秀生源基地。
近年来,安化二中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关怀、重视下,积极实施 “ 搬迁工程 ” , 首期搬迁工程投资 6000 万元,征地 208 亩,新校区共建房屋 14 栋,总建筑面积 4.6 万平方米,硬化、绿化地面近 8 万平方米。 2003 年 11 月,安化二中高中部如期实现整体搬迁。如今,布局合理、设施一流的教学楼、科教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师生食堂、行政办公楼、后勤办公楼全部按省级重点中学标准配置了内部设施,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统、图书馆电子化系统、高考电子网络监控系统、智能语音广播系统、高规格的语音室、理化生物实验室、电子备课室、舞蹈练功房、美术室、文印室一应俱全。
安化二中高中部搬迁后,原校区由其初中部萸江实验中学继续办学发展。萸江实验中学创办两年以来,始终坚持 “ 争一流、创名牌、出特色、育英才 ” 的办学宗旨,师生共同努力,取得显著成绩,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安化二中南北两校区隔江耸峙,遥相呼应,成为安化县城一道亮丽的人文景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历史渊源,现实需要,成立本校。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省安化县第二中学”(简称:安化二中)
第三条 学校宗旨:实施初中义务教育和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安化二中是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范围内,依法独立核算,自求发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国有事业单位,实行安化县教育局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五条 安化二中的基本义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质高效地开展初中高中学历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学校业务范围:安化二中依法开展初中及高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第七条 安化二中创办萸江试验中学,招收适龄学生入学读初中;高中学历教育,招收合格初中毕业生入学。
第八条 安化二中依法成立校办企业,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安化二中人员编制由教育局和安化县编制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核定。
第十条 安化二中实行教育局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安化二中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安化二中按照校、处(室)两级行政管理体制,设置校长室,校长室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等四个二级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办公室是管理日常行政工作的办事机构,在校长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教务处是管理教学工作和教研工作的机构,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教务处下设教科室。
第十四条 学生处是管理学生德育工作的机构,在分管德育副校长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学生处下设保卫科。
第十五条 总务处是管理学校后勤工作的机构,在分管后勤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 学校的法人代表
第十六条 安化二中法定代表人是校长,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组织考察、安化县教育局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对不合格校长职代会可随时罢免。
第十七条 校长代表学校形象,必须具备如下职业道德:
(一)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二)品德高尚、民主公道,廉洁务实,为人师表。
(三)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团结协作,建功立业。
第十八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的指导下,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二)组织制订和实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三)主持学校行政会议、校务会议;
(四)领导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部门的工作;
(五)人事聘任与奖惩的权力;
(六)财会管理的权力;
(七)校产和物质管理的权力;
(八)学校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损失,校长引咎辞职。
第十九条 校长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聘任各处室负责人,建议选任副校长。
第五章 学校的党群组织
第二十条 学校党组织:按《党章》规定和学校实际,学校设立党总支,年级和处室设立党支部。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必须坚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责任。
(二)学校党总支委员由党员民主选举产生,党总支书记由局党组任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工会组织:按《工会法》学校设立工会组织,年级和处室设立工会小组。
(一)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组织劳动竞赛、关心职工福利,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
(二)学校工会委员由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依据工会法按程序产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团委:按《团章》规定学校设立团委,年级设立团总支,班设立团支部。
(一)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积极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二)团委委员由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委书记由教育局团委任命。
第二十三条 离退体协会,老科协等组织:由学校主管、工会协管、协会自管,开展各种有益活动。
第六章 财务制度、经费
第二十四条 为了使学校财务工作有序合法,有效地进行,根据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制订安化二中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学校财务管理遵循“公开、高效、低耗、统筹兼顾”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方针、政策、会计法规。
第二十六条 学校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结构工资制和奖励制度。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及时交纳各种税款。
第二十八条 抵制校内外各种乱收费、乱开支、乱摊派、乱罚款的行为。
第七章 校训、校歌、校徽、校旗、校花
第二十九条 学校校训是:严谨、刻苦、求实、创新。
第三十条 学校校歌选用萸文词、吴解元曲。
第三十一条 学校校徽: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校旗:
第三十三条 学校校花:山茶花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职代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单位法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方可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合安化二中发展的需要时,由校长或学校行政会提出,方可修改,并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安化二中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