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文广局

更新时间:2022-06-16 13:13

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教育与生产;组织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和艺术演出活动,繁荣发展黄梅戏和杂技等艺术事业、推动各类艺术的共同发展,推进城乡文化创新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

管理区域

安庆市

主要职责

安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博、新闻出版及版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博、新闻出版及版权工作的发展目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体制改革。

(二)研究制订全市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拨付(筹集)的文化建设经费;参与规划、实施全市性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指导直属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按公共财务管理要求,监督财政核拨的专项经费使用、公益文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戏曲基金的使用。

(四)加强全市公共图书馆建设,指导协调各类图书馆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和协调发展;推动全市公共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和标准化建设。

(五)综合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监督有关电影法规的执行;指导全市城乡电影放映网的建设。

(六)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鉴定等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国家、省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工作。

(七)综合管理市直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把握舆论导向;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管理广播电视制作和传递业务以及设立网上前端和视频点播业务。

(八)依法审核、申报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建立、撤销;负责市内广播电视骨干转播台、微波干线、广播实验台的建设、指导其技术监测和维护管理。

(九)综合管理全市文化出版物、印刷业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扶持和发展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全市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负责全市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及版权管理的执法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工作以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全市戏曲艺术研究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工作;规划和实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编辑《黄梅戏艺术》刊物;制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和推广,开展科技信息服务。

(十二)管理直属单位;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活动。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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