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1-09-17 00:09

市政府授权市旅游局主管全市旅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主要职责

一、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编制,修订全市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指 导各主要旅游景区(点)的旅游开发规划及旅游环境和生态保护规划工作

二、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的策划、包装,宣传品 的制作工作;巩固“创优”成果、继续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

三、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和协调有关旅 游行业的财政、外汇、价格政策和规章制度,参与审查旅游设施的建设项 目,负责全市旅游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旅游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

四、负责旅宾馆、饭店星级评定工作,负责审批国内旅行社工作;负责旅 游行业的业务培训,旅游从业人员持术职称和导游人员岗位培训;负责旅 行社、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指导旅游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 ;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 和处理。牵头组织实施每年三个旅游“黄金周”工作。

五、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旅游产品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定 点接待单位的审批、申报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整顿工作,打击“黑车”、“黑导” 等无证经营行为,打击非法“陪游”和欺客宰客等违法现象,优化旅游市 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旅游局内设4个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全局性的综合报告,文件;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访、档案、保密、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行政后勤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机关财务和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联 系行业协会;依法管理旅游质量保证金和旅游国债资金、旅游发展资金、项目资金;负责旅游统计工作,参与制定和协调有关旅游行业的财务、外汇、价格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规划发展科

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登记工作,编制、修订全市旅游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评估各主要旅游景区(点)的旅游开发规划及旅游环境和生态保护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研究拟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 、旅游产品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定点接待单位业的审批、申报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审查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旅游建设项目。

(三)市场开发科

负责制定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规划;提供旅游市场信息,建立旅游服务网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全市的旅游对外宣传报导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和各县(市)区旅游部门、主要风景区(点)制作质量好、品味高的对外旅游宣传品。

(四)监督管理科

指导全市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和特种旅游项目的管理;负责旅游宾馆、饭店星级评定工作;负责审批国内旅行社和申报国际旅行社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业务培训,旅游从业人员技术职称和导游人员岗位培训;负责旅行社、导游 员的年审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指导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规划的实施执行情况和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依法进行检查、管理、整治,打击欺诈等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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