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20 16:28
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是2001年7月11日正式成立并对外办公的市政府派出机构。
中心位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菱湖北路2号,目前,有37个市直单位在中心设服务窗口,进行开放式办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达284项。中心现有窗口工作人员近80名,中心机关工作人员13名。
1、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进入“中心”的服务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培训。
3、负责对进入“中心”的部门和服务项目的确定、变更、调整,并对服务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催办。
4、研究、协调各窗口在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及备案事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5、配合经济110负责对在办件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的接待、受理、查处。
6、组织调查研究,搜集各方中心建设信息,向中心管委会反馈,提出中心建设发展的合理建议。
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为政府派出机构,直属市政府。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办公室、督查室、业务科。
其职责为:
(一)办公室
1、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起草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心的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中心的公文处理、印鉴保管使用和介绍信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机关党建和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中心的宣传教育和编印中心简报等工作。
6、负责中心资产的管理、车辆调度、办公设施及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7、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8、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室
1、督促检查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情况。
2、督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受理、处理企业和群众对各窗口工作的投诉,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答复办事群众网上咨询和投诉。
4、负责征求社会各界对窗口的建议和反映,做好服务对象评议情况的汇总分析,回访服务对象,掌握窗口服务情况。
5、负责窗口工作人员进中心的审查、登记等管理工作。
6、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月度、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请假核准工作,负责窗口带班领导值班安排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业务科
1、负责拟定中心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协调解决各窗口及窗口单位审批业务问题。
3、负责并联审批及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工作。
4、负责中心内所有审批项目的审核和公开,动态管理窗口审批工作,创新服务方式。
5、负责全程代理服务和中心业务咨询工作。
6、负责窗口各类数据的统计、整理工作,定期分析窗口办件情况。
7、负责中心的网络维护及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理工作。
8、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安庆市开发区1号综合楼
邮编:24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