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4 08:26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3月9日,前身是安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01年1月1日,原安康地区撤地设市,原安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建为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安康市安康大道三桥头黄沟路口。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十个基层人民法院,分别是汉滨区人民法院和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岚皋、平利、镇坪、旬阳、白河九县人民法院, 全市两级法院现共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800人,其中市中级法院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21人。 全市法院干警有本科学历515人,占总人数64% 研究生以上学历46人,占总人数5.7%。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3月9日,前身是安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01年1月1日,原安康地区撤地设市,原安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建为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安康市安康大道三桥头黄沟路口。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十个基层人民法院,分别是汉滨区人民法院和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岚皋、平利、镇坪、旬阳、白河九县人民法院, 全市两级法院现共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800人,其中市中级法院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21人。 全市法院有干警本科学历515人,占总人数64% 研究生以上学历46人,占总人数5.7%。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政治部(人事处、宣教处、培训中心)纪检组、办公室、司行处、研究室、信访办、立案庭、司法技术室、行政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审监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支队、监察室、审管办、等共计19个部门。
党组书记、院长:刘娟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文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来刚
副院长:刘新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闵远平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艳丽
近年来,安康中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全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项审判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各项工作和建设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为安康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满意,树立起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今后一个时期,安康中级法院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法院改革,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求真务实,承前启后,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全面建设和谐、法治的美好安康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
近年来,安康中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后勤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比第一名”、“全省法院庭审评比第一名”、“全省法院审限管理先进单位”、“全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妇联维权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严打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24年2月,被国家级机关事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