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8 14:13
为贯彻中国科学院新时期发展战略,结合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建设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的需要,依据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的人才优势和在中部地区基础研究的领先地位,中国科学院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签署了省院全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科技为经济发展服务、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根据省院合作的需要,在合肥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示范区率先成立了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
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是中科院与安徽省实行院地合作共建的事业单位,经安徽省皖编办[2006]101号文批准,于2006年4月30日正式成立。 工程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采用企业化运作模式。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将充分发挥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多学科基础研究的优势,着力推进中国科学院的技术成果向安徽企业的转移,协助企业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安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其次,将协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安徽地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包括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安徽省科技集团风险投资公司、合肥市政府等,成员单位还包括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目前工程院的管理队伍中,既有从事科研活动多年、熟悉科研规划与运作、又有地方工作经验的同志;也有从事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多年,并在上市公司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同志。管理队伍的开放性,使工程院积聚了一批即充满活力又勤奋务实的人才队伍。 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在成立之初就确定了自己的发展方向:一是开展以中国科学院为依托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二是推动提升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专业孵化平台建设。
产业化工作主要包括:
(1)、充分发挥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在环境光学和等离子体环境技术研究方面的独有优势,将环境光学技术成果产品化,将等离子体环境技术运用于环境治理,促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
(2)、以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和强磁场研究中心在承担国家大科学工程过程中衍生出来的的电物理技术,开展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特种电源技术、电物理装置设计制造等工作。
(3)、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离子束和工业微生物技术为核心,开展离子束技术工程、氨基酸发酵实验室、功能食品实验室、Vc发酵工艺实验室。
(4)、借助中科院智能机械研究所在智能传感器、智能机械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智能机械自动化、仿生感知等方面的技术转移。
(5)、借助中科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在纳米制备与应用技术上的良好基础和条件,对纳米材料应用中具有共性的关键技术进行技术转移。
在专业孵化平台建设上:积极响应中科院“十一五”院地合作发展规划精神,建设专有的技术孵化平台:
(1)以中科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为依托,建立环境光学的技术平台,引导成熟技术向企业的转移,促进环境光学监测仪器产业的发展;
(2)以中科院等离子体研究所的大科学工程为背景技术,发展电力电子技术、强磁场技术、低温与超导技术、超高真空技术、计算机与自动控制技术,建立电物理专有技术平台。
(3)建立现代工业微生物技术平台,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离子束生物工程技术及微生物发酵技术进一步与企业结合,拓展其应用研究。
上述三个平台的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于汽车尾气监测,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DLAS技术可实现四车道在线监测,其产品已成为国家环保局指定使用的仪器;合肥霍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于大气成分监测,其研究的“碳黑气溶胶监测仪”参加了“好运北京环境监测”行动,仪器性能指标已达到国外同类产品的水平,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目前正在和国家气象局接洽推广使用;安徽中科邦略无限通信有限公司,致力于图像信号无线数字传输,其产品在今年淮河汛情期间,其便携式产品应用于临淮岗汛情调度指挥系统,实现了长距离、目标动态变化的无失真图像数据传输。其研制的无线数据传输系统今后也将应用于环境监测系统的网络化布局中。
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作为院地合作、机制创新的新建单位,将站在新时期执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为推进循环经济新体系的建立,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出应有的贡献。
合肥是全国重要的科教基地,云集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单位,科教资源优势明显,高技术产业化基础雄厚。安徽省暨合肥市与中国科学院经多次会商并达成共识,在合肥规划建设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中国合肥科学城。 21世纪是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并行发展的社会。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依托承担国家863、973、国家攻关项目中的技术成果和资源,设立循环经济技术工程研究院。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计划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以下内容:光学与固态激光器件研究、制备与检测平台;纳米材料和纳米器件研发、测试平台与中试平台;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研发、测试平台与中试平台;离子束生物技术研发与中试平台;柔性加工研发平台;软件与网络技术研发平台;染料敏化纳米薄膜太阳能电池研发平台。 三、投资估算 项目计划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 四、项目单位简介 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依托承担国家863、973、国家攻关项目中的技术成果和资源,设立循环经济技术工程研究院。 五、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将促进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价值链的有效结合,探索科研机构和大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新途径。
(一) 理事会由主管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共建单位组成,其中理事长1人(由研究院院长兼任),副理事长若干人(由科技厅、合肥市和研究院负责人出任)。
(二) 理事会主要职责:
1、 制定或修改工程院章程;
2、 确定工程院发展方向,审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3、 筹划工程院发展资金;
4、 审议工程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 负责建立工程院与地方各部门的合作关系,为工程院长期稳定发展创造条件;
6、 确定工程院注册资产,决定工程院注册资产的变更事宜;
7、 聘任或解聘工程院院长、理事会秘书,并根据工程院院长的提名任命或解聘工程院副院长和总经济师等;
8、 审定院长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并对院长进行年度考评;
9、 法律法规或工程院章程授予的其它职权。
(三) 理事会制定理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理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四) 理事长和副理事长需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生效。
(五)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
2、 签署理事会重要文件;
3、 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 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理事长应指定副理事长或一名理事代行其职权。
(七)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由理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个工作日前通知全体理事。
(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理事会会议:
1、 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2、 遇紧急重大事项,半数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3、 院长提议时。
(九) 理事会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不低于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
(十) 理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日期和地点;
2、 会议期限;
3、 会议议题;
4、 发出通知时间;
5、 理事参加会议回执。
(十一) 理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理事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
(十二) 理事会会议应当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理事的权利。理事未出席理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十三) 理事会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字,出席会议的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理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工程院档案由工程院综合办负责保存。
(十四) 理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会议召集人姓名;
2、 出席理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理事会的理事(代理人)姓名;
3、 会议议程;
4、 理事发言要点;
5、 理事会形成的决议等。
(十五) 理事会秘书
1、 理事会设理事会秘书,理事会秘书应对理事会负责;
2、 理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筹备理事会会议,负责会议的记录和文件、记录的保管、并保证有权得到工程院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3、 理事会秘书由理事长提名并经理事会表决聘任或解聘。
理事单位: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编办、合肥市政府、市科技局、市创新办、及研究院的循环经济工程院、等离子体所、安徽光机所、固体物理所等均为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