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9 00:45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是安徽省各族各界妇女在省委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省妇联”)成立于1953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现设有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研究室、机关党委、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部室和省妇女干部学校、安徽恋爱婚姻家庭传媒有限公司、省妇联法律顾问处、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省妇联机关服务中心等5个二级机构。安徽省妇联系统具有完整的组织网络。纵向按行政建制设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层层设立妇联,村、社区设立妇代会(妇联);横向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各民主党派设有妇委会,并设有各类女性联谊组织。
自建会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省妇联在省委的领导和全国妇联的指导下,牢牢把握“党政所需、妇女所急、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和“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团结动员各行各业妇女建功立业,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热情服务妇女儿童民生,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妇女事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妇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妇女十一大和省妇女十二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大力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巾帼维权行动、巾帼文明行动、巾帼关爱行动、美丽家园行动和强基固本工程,团结动员全省广大妇女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一、以共建小康社会为目标,大力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坚持将引领妇女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着力提升妇女发展的能力和层次,促进各行各业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以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重点,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坚持履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探索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的有效机制和途径,引导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平等享有发展的各项权益。
三、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实施巾帼文明行动。坚持将提升妇女文化道德素质作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引领妇女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创新,促进妇女在文化繁荣发展中绽放巾帼风采。
四、以服务妇女儿童为宗旨,大力实施巾帼关爱行动。坚持以妇女儿童为本的工作理念,把服务妇女儿童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她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促进妇女儿童在共建和谐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己任,大力实施美丽家园行动。坚持发挥妇女参与节能环保的独特优势,引领妇女全面提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参与生态家园、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建设,促进妇女在宜居宜业的生态强省建设中创造美好新生活。
六、以党群共建为契机,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坚持党建带妇建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妇联组织,全面提高做好新时期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主席:谢兵
副主席:王艳、陈宏(兼职)、钟岚(兼职)、莫丽克、董志慧、王咏梅(挂职)、杨苗苗(兼职)、彭新华(兼职)
一级巡视员:龚明珠
一级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张若平
办公室
组织联络部
宣传部
妇女发展部
权益部
儿童工作部
研究室
机关党委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12月,安徽省妇联权益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