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9 10:01
安徽省法学会是中共安徽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安徽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与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安徽省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由省委政法委管理。
安徽省法学会成立于1979年,全省现有个人会员8000余名,团体会员380个,分布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公检法司和行政执法等部门。
多年来,在中共安徽省委的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在省委政法委的直接管理下,省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动员和组织引导全省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推进法学研究的创新与发展,努力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法治安徽,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近年来,安徽省法学会深入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和18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全省16个省辖市均成立了法学会,部分县也成立了法学会。2009年,根据中政委18号文件和新的《中国法学会章程》要求,全省法学会实现了“三统一”,即:统一适用《中国法学会章程》,统一为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全省会员统一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以省法学会为中枢,以省辖市法学会为基础,以省法学会所属各学科研究会为依托的法学研究组织推动体系在我省基本形成,法学研究和法学会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1年12月29日,安徽省法学会召开第六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省法学会新一届领导机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当选会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勇当选常务副会长,路平当选专职副会长,王雁山当选秘书长;王源扩等24位同志当选兼职副会长。2012年2月29日,省法学会六届一次会长会议改选孙荣传同志为省法学会秘书长。
会员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理事会是法学会的最高领导机构。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和常务理事。
省法学会现设宪法学、立法学、法理学、法律史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监狱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婚姻家庭法学、青少年法律、行政法学、卫生法学、食品药品法律、法学教育等17个研究会。省法学会机关内设会员工作部、宣传联络部和办公室3个职能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学会日常工作。
第八届
会长:虞爱华
常务副会长:董桂文
副会长( 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佩刚 王章来刘立兵 张国安陈则权 程雁雷 鲁建武 潘法律
专职副会长:黄世斌
秘书长:余永东
常务理事(以姓氏笔画为序 ):
马青连 马家利 王会杰 韦秀芳 文见宝 朱 庆 伍春宏 刘 鑫
刘卫宝 刘中汉 安 群 李 军 李革明 李鹏程 杨 峰 杨礼军
吴椒军 何 平 汪庆忠 沈军林 张 姝 张 勇 张卫彬 张海虹 昌红梅
周振杰 音邦定 殷本明 程彰德 郭家满 龚健勇
会 长 徐立全
常务副会长朱 勇
专职副会长 路 平
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黄世斌
兼职副会长 (24人,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源扩 王翠凤 邢江霞 仲兆宁 刘志祥
刘铁流 许晓东 祁家云 孙晓福 李国阳
张少国 张学群 张武扬 张国安 陈书华
陈年红 武琼宇 周 苏 郎 涛 郭景斌
梁 热 彭新宁 程利民 穆聪贵
秘 书 长 孙荣传
其宗旨是“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
主要工作职责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学研究活动;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专题调研,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参与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和修改;参与法制宣传;编辑出版法学书刊;开展国内外法学交流;培养法学法律人才等。
学会先后荣膺“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集体”、“全国法学会系统外事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同时连续4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学会”,并获得全省“十佳学会”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