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18:39
安抚使司,机构名。清代武职土司之一。清初沿元明以来旧制,于少数民族地区建立文武职土司制度,由当地部族首领世袭土司职官。
其武职土司计有指挥使司、宣慰使司、宣抚使司、安抚使司、招讨使司及长官使司六种。其中安抚使司之土官则分安抚使、安抚同知、安抚副使、安抚佥事四个等级,各有所辖土民土兵,并受地方督抚或办事大臣统辖。参见“土司”、“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