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3 20:26
安时处顺(拼音:ān shí chǔ shùn)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战国·庄子及其后学《庄子·养生主》。
战国·庄子及其后学《庄子·养生主》:“老聃死,秦佚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安时处顺”。
老子逝世的时候,老子有一个朋友名叫秦佚,前来吊唁,哭了三声就出来了,大家很是惊奇,因为秦佚是老子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大家本以为他要撕心裂肺的大哭一场,想不到他竟然敷衍了事的哭了几声。
他的弟子问他:“您不是老师的朋友吗?”秦佚回答道:“是的。”学生问:“既然是您的朋友,那么,像这样吊唁朋友,合适吗?”
秦佚说:“是的。我开始以为老子是至人,现在看来,他并不是。刚才我进去吊唁他,有老人在哭他,像哭他们的儿子一样,有少年人在哭他,像哭他们的母亲一样。之所以那么多人聚集在一起如此伤心,是因为他们中必定有本来不必如此哭诉而竟然如此哭诉的人。这些人乃是躲避自然,违背真诚,忘记了他们前人的教导,古代就有‘逃避自然的刑罚’这样的说法。老子在应该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来到了,他是适合时机的;在应该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离去了,他是应顺变化的。一个人,安于时势的发展,顺应自然的变化(安时处顺),哀乐等感情就不会进入他的心中,古人称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天帝对他的倒悬已经解除了。”
作为烛薪的脂肪已经烧尽了,可是,火还能传下去,不知道有穷尽的时候。
有生就有死,这是自然规律,无法改变。老子去世,他的朋友们在丧礼上哭得如此伤心,这说明他们不懂得要顺应自然规律的道理,而他们中的某些人,与老子的关系较为密切,本该懂得这样的道理。老子没有成功地让他们懂得这样的道理,因此,在秦佚看来,老子也有责任,还没有到达“至人”的境界。
死亡是任何人无法逃避的结果,任何逃避自然、违背规律的行动、企图和感情,都是不可取的。在老子的丧礼上如此伤心地哭诉的人们,正是如此。一个人,如果能随顺自然变化发展并且以此为安,就能超越喜怒哀乐,达到一种解脱的境界。
烛薪燃烧,有火苗,有光亮。烛薪烧尽了,但是,火还是可以传下去的,甚至可以传之无穷。人去世了,但是,他的思想、品格、学问等等精神层面的事物,可以传递给后人,永久地流传下去。老子就是如此。事物都在按照一定的规律发展变化,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可是,在发展变化中产生的现象,有的合乎某些人的愿望,符合某些人的利益,有的则相反。于是,这些现象,能引起人们的喜怒哀乐。可是,人们的这些喜怒哀乐,丝毫无法改变这些现象本身,倒是对人们自身有所损害,不利于养生。因此,庄子认为,面对事物的变化,要安然处之,顺应这些变化,没有必要产生哀乐之情,把自己空折腾一番。
“安时处顺”指安于时运,顺其自然。也指顺其自然而不抗争的生活态度。联合式结构,在句中一般作谓语。
晋·葛洪《抱朴子・名实》“安时处顺,何怨何尤哉!”
唐·陈子昂《荆州大崇福观记》:“故我太祖始安时处顺,乘彼白云以归帝乡。”
宋·楼钥《跋白乐天集目录》:“其间安时处顺,造理齐物,履忧患、婴疾苦,而其词意愈益平澹旷达,有古人所不易到、后来不可及者,未容悉数。”
清·朱奇龄《命说》:“命也者,君子之所以立身行已,安时处顺,以辅趋避之所不逮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