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5 20:09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是安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衔接体制。优化交通运输服务方式,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强化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邮政、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民航产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市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收费公路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安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安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公路、水路等规划,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铁路、民航等规划。
2、安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收费公路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公路、水路、邮政项目须征得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同意。
3、安阳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参与轨道交通规划。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有效衔接。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政务监督、政务信息、保密、信访、宣传、外事、精神文明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行业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承担有关利用外资、统计、信息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参与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五)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工作,负责有关智力引进工作,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六)建设管理科。承担全市公路、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按管理权限办理全市重点公路、水路等工程备案和施工许可。
(七)运输管理科(市出租车行业指导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协调工作;指导全市运输线路、营运车辆、交通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交通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工作。指导全市船舶检验工作。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
(八)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局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
(九)执法监督科。参与拟订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依法依规实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程序调用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负责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的审核;参与实施交通管制。
(十)行政审批服务科。统筹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统一受理交通部门权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实现网上受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制定市民之家交通窗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许可等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
(十一)科技科。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有关科技项目研究工作,承担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生态文明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刚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巫利亚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侯爱民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阎永和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长:黄银堂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柳、王相月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李丽、郭志刚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三级调研员:路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