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4-05-01 15:53

安阳市民政局是安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职能转变

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统筹城乡低保制度,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与保障政策。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主要职责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承担全市涉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工作。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分工

1、与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安阳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安阳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安阳市民政局会同安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安阳市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牵头协调、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相对人办理审批事项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审批事项资料的归档、审批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和服务窗口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

(四)社会救助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全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七)社会事务科。贯彻落实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承办全市涉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建设公墓的审核和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协调县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八)养老服务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九)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有关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慈善信托相关职责;按照管理权限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行政编制

安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阳市民政局。

安阳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安阳市民政局局长:刘建勋

安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孙笑梅

安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崔利鸿

安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王德喜

安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林防

安阳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陈新升

安阳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梁钢

所获荣誉

2019年3月29日,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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