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5 17:15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是安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46号),安阳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县(市、区)科技工作。
(二)提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的配置;拟定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
(四)拟定全市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安阳市(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市科技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协助省科技厅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工作进行指导。
(七)负责全市科技基础能力建设,负责实施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础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拟订全市科技服务业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八)拟订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拟订全市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和政策,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等工作,
(十)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围绕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部门逐步退出具体科研项目的直接管理,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验收等具体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立项评审过程管理、评价验收等职责清晰的管理机制。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组织实施科学家工作室、院士工作站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预测,承担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编制实施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负责全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承担建设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工作机制,建设运行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和运行;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实施科技报告制度。
(四)法规监督与区域创新科(安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承担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组织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市科普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科技评估机构建设;编撰安阳市科技史志,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和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负责安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协助省厅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承担市厅会商相关工作。
(五)高新技术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发展工作。
(六)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组织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实施,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协助省厅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
(七)科技成果转化与奖励科。拟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开展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和科技奖励改革;负责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指导全市社会科技奖励工作。加强与其他省市区科技合作与交流。
(八)科技金融与基础建设科。拟订科技金融结合、基础研究规划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组织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出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九)引进国外智力与科技合作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引进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和国外专家表彰奖励办法;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全市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外国专家来安工作相关管理工作,协调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外组织项目对接和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与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交流;承担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延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肖剑锋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洪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主席:邵忠民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梁中杰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丰丰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三级调研员:杨烨、洪伟
2020年2月,获得“ 2019年度河南省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