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8 20:06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参与起草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知识产权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西秀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西秀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开展工作。
(二)负责权限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办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的权限内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查处各类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按权限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依据委托对辖区经营者集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依法对辖区内的合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拍卖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按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区级监督抽查工作,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职责;承担酒类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企业(非连锁)许可、检查和处罚,负责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药品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抽样检验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监督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工作;组织采用国际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注册和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八)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办法措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外转让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应急处置、舆情监测有关工作。
(二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责调整
1.将区发展改革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2.将原区工业和经济贸易局的反垄断相关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3.将区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4.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规定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违法经营和进行传销以及依照食品药品监管方面规定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违法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和相关行政强制职责划入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5.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二十三)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提高全区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专利代理机构条件限制政策,降低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门槛;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6.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四)职责分工
1.与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工作,承担盐业行政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工作。
5.与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6.与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划定区域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食品摊贩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下设 19 个正股级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16 个。
局长:吴洪彬
2021年7月2日,中共安顺市委授予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