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1 20:11
《宋代官制辞典》是一部多功能而又别开生面的宋代官制辞典。内容包括官司名、官吏名及其职源、沿革、职掌、官品、编制、简称与别名、职官术语、典故,以及俸禄、勋、爵、阶等附表。
本辞典所收官司、官吏名一万一千条,职官术语与典故六百余条。凡两宋时期前后设置过的职官名称,尽量予以收录;蕃官之类虚授或遥授官,及因史料不足难以明确阐释之官吏名目,不在收录之列。 辞典分“序论——宋代官制总论”、“正文”、“附录”及“索引”四部分。正文又分职官条目与职官术语两大类。职官条目排列顺序,不采用通常按字头笔划排列的方法,而是按职官制度内在联系的顺序排列,即自皇帝制度、中央机构到地方机构分类排列的方法。读者在查阅某一官司或官名时,不仅可以按索引迅速查到该词条的正确释文;同时,又能一目了然地明白该官所属的官司及地位、或该官司之上下隶属关系,无形中扩大了所索取知识的层面与外延,从而收到一举两得的效果。 每一职官词条所含义项的排列顺序为:①官司或官、吏名;②职源与沿革;⑧职掌(或职能);④官品(或品位);⑤编制;⑥简称与别名。 职源与沿革内容的选择,为避免繁琐考证与文字过长,确定了二个原则:其一,如难以确定始置朝代,即用“宋始置于……”解决;若能确定始置时间,不论宋以前或两宋,尽量追溯到年、月、日。其二,设置沿革,主要指宋代设置沿革。某些官司、官名废复频繁,只能择要列举,不一一胪列。 职掌、官品、编制等义项,根据宋代官制有明显阶段性的特点,释文一般以神宗元丰五年(1082)颁行新官制为分界线,分“北宋前期”与“元丰改制”两个阶段。倘元丰改制后有明显变革者,也予以阐释。 释文一律注明出处,做到言必有据。如原著有言简意赅足以说明问题的文字,则转录。简称与别名一律用 例释。采用引文或例释,尽量避免使用省略号。 辞典配有59幅官制表格,包括中央、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品、阶、勋、爵以及俸禄表,或放置在“宋代官制总论”内,或附录于正文之后,备读者随时查照。 所使用的书证,以宋人著述为主,后人著述非不得已不用,以保持释文严谨的历史真实性。职官术语之释文,吸收了今人新的研究成果。引书注明卷数或篇目名称,《续资治通鉴长编》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编年体史书,除列注卷数之外,增加用天干地支表示的日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复注出纪年与月份。如“《长编》卷:333、元丰六年二月丁未朔“条,本辞典只注明:“《长编》卷333丁未”。
凡例
宋代官制总论
职官条目分类目录
第一编 皇帝制度类
第二编 宰执官类
第三编 北宋前期中枢机构类
第四编 元丰正名后中枢机构类之一
第五编 元丰正名后中枢机构类之二
第六编 司法、监察机构类
第七编 皇宫京城禁卫与侍奉机构类
第八编 军事统率机构与地方治安机构类
第九编 地方官类之一——路官
第十编 地方官类之二——府州县官
第十一编 阶官类
第十二编 爵、勋、功臣、检校、宪衔、祠禄官类
职官术语与典故目录
一、班朝与官仪类
二、命令与行遣文书类
三、入仕类
四、磨勘、差注类
五、黜免类
六、行政与故事类
七、俸禄与章服类
八、称谓类
官制表格目录
辞典正文
四十五种引用书目简称全称对照表
正文笔画索引
职官术语与典故目录笔画索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