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7 15:45
《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是赵佶创作的图书。
宋徽宗赵佶撰。《宋史·徽宗本纪》称:重和元年(1118)秋八月,诏班御注《道德经》,注当撰成于此年。原本为二卷,《道藏》本作四卷,收于《道藏》洞神部玉诀类。此书注解推祟老子之道,谓仁义礼智,随量而受,因时而施,是德而已。体道者异乎此。又称道者人之所共由,德者心之所自得。道者亘万世而无弊,德者充一性之常存。《续修四库全书提要》评此注以由解道,以得解德,唯阿同声,善恶一性,皆依古谊,不事附会。《御解道德真经》与其太学生江〓所作《道德真经疏义》是为一体。与玄宗相比,玄宗重治国,徽宗重义理理论。
虽然宋徽宗在哲学上继承发展老子与道家思想,但宋徽宗却很少关注老子治国方面的思想,在政治主张上却因厌烦政党之争,在《御解道德真经》中,将“无为”阐释成消极地顺应自然,主张不废一物、不立一物,完全放弃有为。宋徽宗对神宗以来的“变法”与反“变法”之争感到非常的厌倦。他注释《老子》第60章“治大国,若烹小鲜”说:“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败伤。烹小鲜而数挠之,则溃。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惑。是以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25]宋徽宗明确反对“治大国而数变法”,这的“变法”不光是指王安石立新法,也包括司马光等人废新法,立与废都是“变法”都是“有为”。宋徽宗既不同意立新法,也不同意废新法,而主张既不立也不废,也就是维持现状。他注释《老子》首章“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说:“不立一物,兹谓常无;不废一物,兹谓常有。”[26]不立、不废,完全付之自然。但现实情况是新党、旧党的政治斗争已愈演愈烈。宋徽宗不去想办法调和矛盾,而是以“无为”为借口任由矛盾发展,结果使政治变得愈来愈黑暗,最终导致了北宋的灭亡。当然,宋徽宗的这种认识,不仅出于对无为的消极理解,还有一层政治上的原因。哲宗死后,变法派代表人物,宰相章是坚决反对宋徽宗即位的,向皇后、宋徽宗同属旧党无疑。因此,宋徽宗反对王发石变法,也是可以理解的。王安石学派在阐释《老子》时,尚能主张无为而不废于有为从而达到无不为,可叹这位立志要发黄老千年不传之秘的宋徽宗,却恰恰把黄老思想中最为可取的内核给丢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