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4 13:03
宋文娟,女,汉族,1969年10月生,山东招远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一级高级检察官。
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处长、审判员。
2010.12—2015.07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5.07—2017.0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
2017.01—2017.04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7.04—2021.01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1.01—2024.09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24.09—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24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会议决定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文娟代理检察长职务,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